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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行政法律制度

http://www.law-lib.com  2011-7-7 15:28:06  来源:


中国现行行政法律制度

  胡建淼 ,男,汉族,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主持行政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和外事工作。拥有众多著述,获过众多奖项。
  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行政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起,任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1992年起,任杭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兼法律系主任、教授;1995年起,任杭州大学副校长;1996年起,兼杭州大学法学院院长;1998年,同时任杭州大学党委常委;1998年9月-2007年10月,任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01年起,担任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导师;2007年10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
  2010年12月28日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 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委员、副书记职务。
  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德国基尔大学、法国马赛大学等作过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自1987年来,共出版《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等著作(含合著)74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81篇。国家重点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带头人,浙江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建淼在行政法学研究上的成果,主要在于形成或强调3种理论,即“双线理论”、“动态理论”和“中观行政法学理论”。他的格言是:中国需要有“法的经验”,但更需要有“法的理性”。他将为寻找与筑建后者而奋进。

日期:2011-7-7 15:28:06 | 关闭 |  分享到:QQ空间分享QQ空间 开心分享开心人人分享人人QQ/MSN分享QQ/M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