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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选》通讯编辑座谈会在深圳召开

http://www.law-lib.com  2011-1-8 14:29:20  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选》通讯编辑座谈会在深圳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www.court.gov.cn
 

15,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暨《人民法院案例选》通讯编辑座谈会”在深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法研所所长罗东川,法研所副所长曹守晔,人民法院出版社副总编刘德权、研究室司法解释及案例指导处和法研所有关研究人员等出席会议。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四川省等12家高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选编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罗东川副主任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制定过程并重点讲解了“规定”涉及的几个重大问题。研究室司法解释及案例指导处处长吴光侠介绍了实施“规定”要研究解决的若干问题。刘德权副总编就《人民法院案例选》选编和出版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就进一步办好《人民法院案例选》讲了意见。他指出,《人民法院案例选》是最高人民法院法研所1992年创办的重要出版物,十九年来,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人民法院出版社的品牌图书。在构建中国特色案例指导指导过程中,《人民法院案例选》应当发挥重要作用。出版社和法研所有信心和决心把这个出版物编辑好、发行好,这也需要全国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曹守晔副所长主持会议并做了总结。与会同志通过学习规定精神,深入研讨了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畅谈了今年案例指导和案例编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许多意见和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大家一致表示:加强案例指导工作是人民法院深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举措,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有力抓手,是凝聚人民法官司法智慧、展现人民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平台。案例指导工作要本着积极、稳妥、深入推进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组织网络系统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精选一判,指导一片”的功能和作用。

         (法研所 冯文生供稿)

日期:2011-1-8 14:29:20 | 关闭 |  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新浪微博分享 QQ空间分享QQ空间 开心分享开心人人分享人人QQ/MSN分享QQ/M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