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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图书:呼唤规范出版

http://www.law-lib.com  2006-3-13 15:15:11


福建日报     2006年3月13日 
 

 
聚焦――法律图书:呼唤规范出版
 
 
  

  出版异彩纷呈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类图书出版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发展趋势。法律类图书越来越成为公民维权的法宝之一。

  据“全国图书零售观测系统”对50个大中城市的70多家大中型零售书店监测,2005年在售图书超过60万种,法律类图书达3万种以上。在法律类图书中,法规单行本1000多种,法规汇编3000多种。近两年来,每年出版的政治法律类图书平均近8000种,年销售额在60亿元左右。

  从全国具体销售情况看,单行本大唱主角。法律类图书势头一直不减,列入畅销图书排行榜的法律类图书,一般都是法律类单行本图书。法律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都有不俗的销售表现,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销售不下300万册。

  应用类法律图书炙手可热。人民法院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判案大系》、《中国审判指导丛书》、《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法律与配套规定的新释新解丛书》,中国检察出版社的《证据学论坛系列》、《职务犯罪侦查》、《贪污贿赂犯罪疑难实例精解》,公安大学出版社的《司法业务指导系列》、《律师业务指导系列》等,很受法律工作人员的欢迎。

  具有权威性和针对性的司法解释大受青睐。法律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国法制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国法制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读本》、《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司法解释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规章司法解释大全》、《法律司法解释小全书》等,都在市场上取得不错的销售成绩。

  大众化的普法类书大有潜力。湖南人民出版社的《法律快餐丛书》,吉林人民出版社的《法官说法丛书》、《中国公民法律咨询全书》,人民法院出版社的《怎样打官司系列丛书》、《百姓法律问答系列丛书》,中国工商出版社的《律师法官答疑说法丛书》,中国检察出版社的《法律帮助一点通系列丛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的《今日说法系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丛书》等供需两旺。

  隐忧不可忽视

  隐忧之一:竞相出版,影响质量。法律类图书强劲的销售势头和可观的利润,让许多出版社趋之若鹜。除原有的出版法律图书的出版社,如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外,各省的人民出版社也纷纷进入法律图书领域,就连一些理工类出版社,也信心十足地一举推出了几十种法律图书,更不用说与法律有着密切联系的社科、经济类出版社。

  据“全国图书零售观测系统”2004年对50个大中城市70多家大中型零售店的监测,当年出版法律单行本的出版社有99家,出版法律汇编的出版社有223家。在不大的市场份额中,有这么多出版社参与,必然有的出版社只是偶尔介入,这类出版社出版法律图书没有什么经验,难以保证法律图书的质量,也将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隐忧之二:“名家”编著,蒙骗读者。眼下市场上所看到的有些“名家”主编的图书,让人不敢恭维,只是挂了一个虚名而已。一些七拼八凑的“办案指南”、“刑事名案集成”等书籍,读来索然无味,大多是抄来抄去的文字堆砌,可以说是粗制滥造,毫无价值。

  隐忧之三:精美包装,“大部头”多。放眼市场,文字在100万字以上,定价在100元以上的“大部头”的法律书非常多。这类“大部头”图书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缺少原创性,它往往是各种文件、政策、法律、法规的集成,或是为了方便读者阅读,进行重新归纳和检索。加之一些出版社在出版包装上大做文章,本来内容一般的书籍,却包装得十分精美,给读者造成错觉。

  隐忧之四:过于专业,曲高和寡。走进市场,不难发现适合普通读者阅读的法律图书少,大多数是适合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等不同层次应试的法学教材、司法考试读物,以及适合法律专业人士阅读的法学专著、文丛、文库之类的书,而写给普通读者的普法精品书少之又少。

  隐忧之五:盗版盗印,十分猖獗。时下,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出版,竟然也有盗版盗印。每当有畅销的法律图书面世,很快就有盗版书跟进。

  呼唤规范出版

  法律法规的普遍性、权威性特征,要求法律法规的出版必须庄重严肃、确保质量,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无误。倘若不符合这些内在要求,不仅损害购买并使用法规出版物的读者的利益,而且将妨碍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的实施,破坏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为此,法律界一些学者建议:一、出版法律类图书的出版社应为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的出版社,不符合条件的出版社不得出版;二、国家对法律出版社的管理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真正做到既保证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法律出版的高质量,又确保法律出版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三、要形成几家较有名气并有一定规模的出版法律图书的出版社,这几家出版社要具备较高的编辑出版水平,有丰富的出版法律图书的经验,可以高质量地出版各种品种、各种版本的法律图书;四、从事法律出版的出版社,要适应出版市场的激烈竞争,切实提高综合实力,提高出版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走向国际市场;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法律汇编审定制度,切实防止法律汇编、法律单行本出版过多过滥的现象;六、出版管理机构要加强管理,及时遏制盗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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