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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版社建社五十周年

http://www.law-lib.com  2004-12-24 15:08:01


法律出版社建社五十周年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 2004年12月24日,是法律出版社建社50周年的特殊日子。50年前,由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先生亲自倡导和过问,新中国成立了第一家法律专业出版机构———法律出版社。
 
  50年来,法律出版社共出版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近6000种。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由产品单一的出版社发展成年产品上千种、集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出版为一体的我国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法律专业出版机构。
  法律出版社出版了包括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第一部婚姻法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和《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以及一批记载着共和国初建法制历程的图书和翻译作品。
  (末文)

 

谨以此文献给法律出版社五十岁生日

书载法制五十年

李秀平

  2002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首发式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的那一刻,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李鹏的一句话至今让人记忆犹新:“《法典》全面反映了我国立法状况和法制建设的进程,这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
  一册一册数下来,120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涵盖了法律、条约、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这些凝聚着几代立法者心血的规则总计约一万两千件,字数超过一个亿。
  1954年,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文件才三千多种,现在已经一万两千种,这足以说明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和法治进程的迅捷。

  法制奠基之1954

  暂且将时光倒转半个世纪,回到1954年!就在这一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颁布。
  在我国第一部宪法即将公布时,被称为“新中国法制奠基人”的董必武在中央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概述了新中国建立后法制开启新纪元的奠基情形:革命胜利后,废除了旧的法律。在“粉碎式”废除,不让旧法律留“任何痕迹”的同时,创制了许多新的法律。经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就有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工会法、劳动保险条例、私营企业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法律。
  接着,他话锋一转说:“但是这些法律还是极不完备的,其中有些是为着适应当时一定任务的需要而制定的。”他同时透露,国家即将公布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根据宪法还将要产生若干法律”。
  不久,在新中国法制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根本大法———宪法颁布。
  全新的法律制度,还要合格的执法者来运行。但后者的现状不容乐观。
  也是在上述那次讲话中,董必武忧心忡忡地算了一笔账———国家需要多少法律工作者?他说,宪法公布以后,各级法院要办成法院的样子,全国至少要有6万人左右,而现在只有3万多人。
  “对法律工作者要加强培养!”董必武疾呼。
  在董必武说这番话时,一项关于法律人才、法律图书出版、法制宣传、法学研究的系统工程已经开启。
  与此同时,法律出版社筹建工作也于1954年告竣。倡导者还是董必武。
  董老在提出建立一个法律出版机构出版法律法规及法学教材,以加强法律人才培养的规划之后,亲自抓筹建,把他的秘书陈于彤派来做具体工作。
  编号为“004”的第四个国家级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于“人民”、“人民文学”等出版机构之后诞生,成为专门承载出版法律教材及各种读物之重任的机构。自此,书“载”法制50年的历程拉开序幕。
  法律出版社创建的第二年,新中国第一套法规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出版。
  此后,一部部新法律的颁布、一部部法学专著的引进、一本本法学教材的编写都被法律出版社以“书”记载。像《司法精神病学》、《洗冤录集》等专著陆续出版。
  然而,受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已出过几百种书的法律出版社“精简”为一个“法律编辑组”并入人民出版社。
  很快,特殊年代开始。

  法制重塑之1982

  从10年浩劫中脱身的国家,“法制”已成废墟。法律人才四散,整整一支律师队伍不复存在,不少学贯中西的大律师顶着“右派”的帽子成了中学教师。
  法制,就是在这样的关头被历史推上了重塑的轨道。
  那些重新回归法制队伍的人,记忆深处都铭刻下“1982年”几个字。
  这一年,以新宪法的颁布为标志的法制重塑工程架起骨架。随着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为精髓的新宪法出台,一系列调整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定完毕,如民事诉讼法。在此前后,刑法(1979年)、民法通则(1986年)、婚姻法(1980年9月)、经济合同法(1981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颁布实施。
  这一年,新中国第一个法学教材编辑部由教育部和司法部共同组建,出自这个机构的新中国第一批法学统编教材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在1980年,随着法制事业的全面复兴,在复建不久的司法部的推动下,法律出版社完成重建。
  法律由人民创制、为公众所用正是新中国法制的本质。至今已近20年的“普法”活动,是这一“本质”淋漓尽致的诠释。
  随着《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于1985年11月22日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做出,全民普法教育的大幕于1986年拉开。
  仿佛眨眼间,“普法”活动轰轰烈烈地进行到第10个年头。
  有相当长时间,法律出版社以出版“普法”书籍和法学教材为主。“一五”普法之初,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十法一条例400问》颇有代表性,整本书都是“什么是法律”、“什么叫公民”一类问题的解答———400个问题全部停留在“法律常识”的层面。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发行量达到千万,农民普法常识读本和工人普法读本的总发行量都达到千万。
  正是在动辄“百万”、“千万”法律读物的启蒙下,公民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加,法制意识提升。10年之后,《“148”日常法律问题》等书就是为“用法”而生。在这本书中,“杀人时处于醉酒状态怎么办”、“证人因病不能出庭作证怎么办”、“父母双亡,尚未成年的子女该怎么办”这类问题突破了1000个!而《公民常用法律手册》这本小册子一直是新华书店的常备书和优秀畅销书。

  “法制”到“法治”之1997

  1997年,在这个特殊的年份里,发生了两件大事。香港回归、党的十五大召开!
  在这年10月召开的“十五”大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确立。
  “十五”大刚刚结束,名为“全国依法治国理论与宣传研讨会”的会议在湛江召开。与会专家注意到,与此前提出的“法制国家”相比,中央改动了一个字,改成了“法治国家”。
  与会的吉林大学副校长张文显教授说:“法治”与“法制”,这两个概念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内涵和意义却大不相同。第一,“法治国家”突出了实行法治,摈弃人治,针对性、目的性更强;第二,法治国家意味着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而且要认真地实行法律,切实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管理国家。
  方略提出不久,书写法制的历史继续沿伸———司法部精心组织编写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论文集》等出版。
  其实,早在多年之前,从中央领导把法律专家请进中南海讲课这件事就是“法治”时代的前奏。
  1994年底,中央又一次欣然接受了司法部党组“为中共中央举办系列法制讲座”的建议。这年,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的曹建明39岁。12月9日,他以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的身份走进中南海,为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述“国际商贸法律制度”。
  此后,每隔一段时间,这样的讲座就要举办一次,并且一直保持至今。
  中南海法制讲座开始时,全民普法已走过10年历程。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从国家发展的角度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成为必由之路。法律出版社出版、先后几次再版的《中共中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纪实》
  等书因此很受欢迎。
  法治的进程体现在方方面面。
  遴选人才“法制化”就颇具说服力。
  说到遴选人才“法制化”,就必须说到司法考试。2001年7月,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确立。这意味着此前的律师资格、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考试并轨统一。
  这项制度实质脱胎于自1986年起开始施行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确立前的15年里,11万名律师中的大多数从这项严格的考试中脱颖而出。
  特别要提一笔的是,从律师资格考试起到现在的国家司法考试,一直没有间断地出版考试用书的法律出版社,在某种意义上是人才“法制化”的幕后功臣。
  立法活动的民主化也是如此。
  立法听证、公开征集意见的事情越来越多,不仅内容民主,过程也民主了。
  进入2004年,随着人大代表的手臂在人民大会堂森林般高举,保护合法私有财产写入宪法成为定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也成为我们中国人的故事。

  放眼世界之2001

  有法律专家称,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律文本是“最权威的”。因此,1997年香港回归的法律文本和加入WTO等重要的法律文本都由法律出版社独家出版。
  透过浅蓝色封面之下厚达近千页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一书,中国加入WTO所经历的艰难仿佛赫然在目。
  “入世”就是为了中国国内法与WTO规则及国际惯例接轨。所以,“入世”前,我们对规模庞大的法律法规做了全面的梳理和构建。比如,为了实践我国政府的承诺,遵循国内法不得与《知识产权协定》相冲突的原则,我们构建了全新的知识产权体系———对《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并且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
  正式加入WTO,我们站在WTO的平台上重估立法质量和效益,继续进行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在这个过程中,注重充分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法律移植成为一条必由之路。我们在移植法律使之本土化的同时,也在创制独一无二。比如,香港和澳门回归的“一国两制”。
  在我们的法律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同时,我们的法律人才则“走出去”———频频亮相于国际法律舞台。
  我们的法学专家接连当选国际大法官。曾在卢旺达国际法庭工作、刚刚卸任回国不久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凌岩在2004年11月23日接受采访时,一一介绍了我国的国际大法官。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位出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的是倪徵日奥,第二位是史久镛———他于1994年出任国际大法官,2003年2月出任国际法院院长———这是中国人首次荣任此职。
  在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两个特别法庭之一———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凌岩的父亲李浩培是第一任法官之一,王铁崖是第二任,现在正在任的大法官叫刘大群。
  他们的出任,代表了中国在国际法律领域的国家地位和专家水平。
  如今,倪徵日奥、李浩培、王铁崖这三位国际法大家已离开人世,但他们代表国际法学最高成就的精神财富仍然熠熠生辉。李浩培的著述《条约法概论》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后———荣获第一届“国家图书奖”,现已再版并被列入“法学研究生精读书系”。王铁崖主编的《国际法》,被誉为“一本经典国际法教科书”、“一本中国国际法名著”,现已被列入法律出版社的“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倪徵日奥亲书的传记《淡泊从容莅海牙》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后,将一位国际大法官的风采永留人世。
  法律出版社就这样以自己的方式,记载着新中国法律与世界融合的变化过程。

  2004,展望未来

  获“中国图书奖”的《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并非出版于2004年。但对站在这个年度眺望法治未来,却是颇为生动的事例。
  中国数千年法制史的记载,过去只有断代史,以通史的形式书写这是第一次。它是在跨度达20年时间内,老中青三代法制史学者共同的成果。
  这部洋洋500万字的巨制,记载的历史“从中国法制起源到新中国成立止”。也就是说,本文记载的“浩瀚50年”法制史———或者包括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段的历史并不在其间。但是,将来某一天,当我们的后辈续写《中国法制通史》,在编撰第11卷的时候,几多发展和繁荣应该无法被“遗漏”———
  法律制度大发展。如前所述,有关规定已达到12000件。
  法律职业大发展。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律师人数已达13万多。而法官人数已从建国初期的3万发展到20万!
  法学教育大发展。自20多年前,法律和法律教育再度崛起之时至今,针对不同阶段的读者,法律出版社陆续推出的法学教材,迄今已达数百种。
  法制宣传大繁荣。法制新闻事业诞生并长足发展———不仅各种媒体丰富多彩,而且法制新闻作为一种新兴的新闻类别广受受众欢迎。
  法律出版大繁荣。在法律出版社之外,又有多个专业法制类出版社创建,不少综合性出版社也推出不少优秀法律读物。而经过50年历练,法律出版社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法律专业图书出版机构。50年来,法律出版社共出版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共计600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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