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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论坛在京举行

http://www.law-lib.com  2014-5-15 9:02:05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张  娜)5月11日,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我的律师网”协办的第三届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论坛在北京举行。

    中国商法学会会长王保树、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张建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姜天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出席开幕式并先后致词。论坛由中国商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主持。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资本制度改革与公司法的司法适用,共分为四个单元:认缴资本制与股东出资义务和责任;认缴资本制下的股权登记与司法强制措施;虚报资本、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认定与责任,最低资本额的取消与公司法人格否认;验资程序存废与资本真实及举证责任。每个单元分为主题发言、点评、简短发言和提问与自由评论四个部分,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精彩发言和激烈讨论。

    据介绍,公司法的司法适用是商法、公司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密切关注的课题。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作出了重大修改:取消了法定的最低资本额要求,取消了法定的验资程序,取消了认缴资本的法定限制,原先受限制的、不完全的认缴资本制成为无限制的、彻底的认缴资本制。本次公司资本制度的重大变革是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共同促成的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与之相对应的是,当前公司资本制度理论尚未形成成熟、系统、完善的体系,很多有关公司资本的重大、基本问题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中仍未彻底解决,所以,新的公司资本制度不仅为当前公司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领域,也为人民法院司法实践设置了新的课题,对公司法的司法适用与裁判提出了新的挑战。

    来自全国20余所高校的学者,和来自“两高”、全国人大法工委等法律实务单位的代表近200人参加论坛。

    据悉,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论坛每两年举办一届,已成功举办两届,受到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高度评价。论坛已成为公司法研究领域高水平、高层次的峰会之一。

日期:2014-5-15 9:02:05 | 关闭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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