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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在重庆举行

http://www.law-lib.com  2010-11-15 8:37:07  来源:人民法院报


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在重庆举行
 
 
  本报重庆11月14日电 (记者 谢晓曦 通讯员 肖 肖)为有效应对自由贸易区启动后出现的新挑战,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保驾护航,中国法学会于11月10日至14日在重庆召开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走向互利共赢——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的法律合作”,论坛侧重探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和东盟各国所面对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中国和东盟十国的法律界的代表深入交流、增加理解、加强合作与共谋发展搭建对话平台,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中国与东盟在法学法律界的实务合作。本届论坛期间举办了三个专题的研讨,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各国国内法的调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法律实务合作的新趋势、新特点”。

  据悉,本届论坛参会人员近200余人,内宾有来自国家有关部委、科研院校和实务部门的官员、专家学者,外宾有来自东盟十国的法学界官员和学者共计82人。这是重庆第二次举办此论坛,本次论坛外方出席代表的级别和人数为历次论坛之最。

 

日期:2010-11-15 8:37:07 | 关闭 |  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新浪微博分享 QQ空间分享QQ空间 开心分享开心人人分享人人QQ/MSN分享QQ/M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