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期(总第391期)
近几年来,广东省文化事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发展的重要政策。2002年,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决策;2003年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和《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文化大省的若干配套经济政策》;今年5月,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为广东省文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广东省文化系统紧紧抓住机遇,积极争取经费,强化管理,注重绩效,有力地推动了文化大省建设。
从2001年到2004年,全省文化文物事业费由8.61亿元增加到14.58亿元,增长69.3%,年均增长19.2%;人均文化文物事业费由11.73元增加到18.68元,增长59.2%,年均增长16.8%;全省文化文物事业费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由0.67%上升到0.78%,其中省直文化文物事业费占省直财政支出的比重近两年连续突破1%。
一、争取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一)以加强山区文化建设为切入点,争取资金促山区文化建设快速发展
为解决广东省山区群众“看书难、看报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状况,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大力扶持山区文化建设,抓紧改变山区群众文化生活贫乏落后状况的议案》。为办理这个议案,从1998年至2002年,全省山区文化建设共投入10.6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2.4亿元,市配套1.59亿元,县配套3亿元,乡镇投入3.25亿元,其他投入0.4亿元,建成文化场馆982个,总建筑面积109.86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扩建市级群艺馆6个、图书馆6个、博物馆6个、剧团排练场35个,县级文化馆47个、图书馆38个、博物馆45个、剧团排练场35个,乡镇文化站796个,露天影剧场300个;向山区各市、县文化局配备了文化艺术下乡专用车共118辆;给山区群艺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各配备了一批价值3至7万元的文化器材。从而使全省基本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群众文化设施网络。各地群众纷纷赞扬山区文化建设议案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举措。
(二)抓住机遇,争取财政支持,推进文化建设
1、争取政策扶持,推动项目建设
根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文化大省的若干配套经济政策》,从2004年至2008年,省财政分期安排77.413亿元,用于建设广东科学中心、省博物馆(新馆)、省立中山图书馆(改扩建)等三项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支持广州地区高校新校区建设,以及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含省粤剧艺术中心和粤剧学校)等九项重要文化工程建设。属文化厅管理的项目达6个,总投资超过20亿元,其中省博物馆(新馆)9亿元,省立中山图书馆(改扩建)5亿元。2004年分别安排省立中山图书馆购书经费2000万元(含流动图书馆购书经费500万元)和省博物馆文物维护、征集经费1000万元,从2005年至2008年每年增加10%。
经济政策出台后,文化厅积极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2004年 12月6日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奠基,12月12日省博物馆(新馆)开工,12月18日广东粤剧艺术中心演艺大楼顺利奠基。
2、落实广东省东西两翼等地区文化设施建设资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精神,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各项保障措施。从2005年至2008年,省财政将投入1亿元扶持广东省东西两翼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益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计划用4 年时间,在广东省东西两翼地区建设385个文化建设项目。其中新建(含扩建、改造、维修)市级群众艺术馆9个,图书馆9个,博物馆9个;县(市、区)级文化馆38个,图书馆38个,博物馆1个;专业艺术团队排练场10个;乡镇文化站271个。基本实现东西两翼地区各市、县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馆舍达到国家和省确定的标准,使广东省东西两翼等地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落后状况得以改善。
3、落实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金
广东省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委、省政府已将广东省“共享工程”的实施列入了建设文化大省纲要,并拨给一次性专款1041万元和省级中心每年运行经费64万元,各地市拨给的配套资金达3000多万元,连同前期投入电子阅览室和数字图书馆建设经费4000多万元,全省共投入8000多万元。“共享工程”广东省分中心已完成400多万元的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并于2003年10月份投入运行。目前,全省已建成“共享工程”分中心及“广东数字文化网”1个,建成拥有90万种电子图书、1500万篇期刊论文、20万篇博硕士学位论文、17万篇学术会议论文、30多个事实型数据库的数字化资源库群。全省19个地级市建立了市级基层中心,300多个县区(乡镇)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建立了基层中心,基层信息服务点达到4500多个;解答网上咨询 60万例,远程传递文献184万篇(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初见成效。
4、落实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资金
为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确实解决农村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2004至2008年,省政府共安排2175万元,作为发展农村电影放映事业的专项资金。各级政府也要相应拨出专款,建立农村电影放映专项资金财政补贴保障机制,使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注重绩效,努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我们一贯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树立绩效观念,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管好用好资金,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取得了良好绩效,有力推进了文化大省的建设。
(一)建立健全制度
“有规矩才成方圆”。只有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和基建管理的程序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才能在机制上、制度上达到规范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 纠正差错的效果,使资金安全有效,用得其所,实现效益最大化。为此,我们下大力气抓好制度建设。根据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我厅实际,我们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如《广东省文化厅计财处内部管理制度》、《广东省文化厅基本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广东省文化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还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图书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文物征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今年,我们还将出台《广东省文化文物设施修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文化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以上制度的建立健全,使财务和基建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杜绝随意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严格依规管财
制度是基础,执行是关键。制度再完善,如果没有严格执行,也只能变成一堆废纸,成为房间里摆设的花瓶。为此,我们从上到下,统一认识,依法理财,营造忠诚、尊重、守法的氛围。
为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厅里专门召开了几次会议,强调遵守制度的重要性,并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通过学习和宣传,大家都树立依法办事意识,自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比如,内部管理制度规定:一定数额以上的开支,必须先按工作进度、分项目细化编制预算,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只有经审核批准预算的项目,才能办理预借款、报账或划拨款业务。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切实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一点也不含糊。以前有些同志办理开支事项,没有先通过财务部门审核,就呈给领导批示;或者无论涉及数额多少,没有事先做好计划,没有整体预算,随意性较大,一定程度上使财务工作陷于被动,而难以通盘考虑整个资金的使用调度。自从订立了内部管理制度,厅领导带头做好榜样,对于不按程序履行逐级审批的事项,予以退回办理。计财部门更是责无旁贷,认真审核把关,对于没有按规定编制预算的支出或划拨款事项,要求必须补编预算,并按程序审批后才能办理;对于超过预算的开支,确有特殊情况的,要求说明原因,按程序审批后方予以办理。
正是在厅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在计划财务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的通力合作下,才形成了我厅人人自觉遵守制度的良好局面,使制度的每项规定落到实处,从而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
(三)跟踪检查监督
跟踪检查是强化监管、依法理财的重要环节,贯穿于整个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是维护资金运行安全与完整的重要保证,是实现“理财有规,用财有效”,促进发展的重要条件。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相结合、专项监督与经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工作中心目标,不断调整完善跟踪监督工作思路和重点,将监督工作贯穿于资金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努力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安全有效。对于资金管理较好的,我们予以表彰;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如,大型舞剧《风雨红棉》在第11届文华奖评选中摘取我国专业舞台艺术政府最高奖——文华大奖,使广东实现了文华大奖“零记录”的突破,该剧同时获得了本届文华奖的五个单项奖,以及第七届中国艺术节观众最喜爱剧目奖和观众最喜爱演员奖。历时三年的创排中,我们坚持 “以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的指导思想,因地取财,厉行节约,仅投入了430万元的资金(其中包括整个参演队伍分别赴杭州、泉州参赛的交通、运输、差旅等费用),打造出获得国家专业舞台艺术政府最高奖的精品。经综合考核,我们认为舞剧《风雨红棉》的投入是比较节省的,达到“效益最大化”的要求。为此,省领导和厅里专门拨给了这个剧目奖金,以嘉奖该剧取得的良好成绩。
针对广宁县存在挪用省拨文化专款的问题,我们与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提请省政府对其进行处理,责成其返还文化资金,从而保证了文化建设的资金专款专用。
(四)注重绩效评价
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是加强财务管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举措。今年4至5月,我厅对省立中山图书馆购书经费等六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为做好该项工作,厅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财务、审计、人事和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六个项目(用款)单位也结合各自项目的特点确定了绩效评价方法、指标和工作重点,在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各项目(用款)单位均按时、保质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从检查的情况看,六个项目均达到了所确定的目标值,资金使用效益明显。如,省立中山图书馆购书专项经费支出项目。2004年省财政共安排3117万元(含流动图书馆购书经费500万元),用于购置各种馆藏文献。至2004年底,全馆图书总藏量427万册,当年新增藏量42万册,图书入藏量比2003年增加102%;2004年共接待进馆读者344万人次,比2003年增加22%,接待网络读者翻了一番,流通册次比2003年增加36%,外借册次比2003年增加58%。
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举措,借鉴物流管理理念,厅领导决定,利用省立中山图书馆这一平台,在全国首创了流动图书馆。以政府每年投入500万元计,如果拨给100个县级图书馆,每个馆只能分到5万元。按目前平均书价25元,每种书购买3本计算,每个馆每年只能增加666种新书,且仅限于当地读者使用。自从创立流动图书馆,我们将500万元购书经费整体安排,统一使用,可为每个流动分馆配置1.2万种新书,半年交换一次,每年每个分馆新书拥有量可高达2.4万种,是原拥有量的36倍。而且这些新书不受地域限制,可不断在各分馆流动,为更多的读者所共享,最后又回到省馆,使省馆也增加了藏书量。也就是说,省馆资源不仅没有削弱,作为龙头馆的资产在不断增值的同时,还平添100多个分馆,我们称之为“做强龙头(省馆),带活龙尾(县馆)”。我们计划通过10年的时间,把政府的5000万元这一原本只能建一座1万平方米图书馆的钱,建成150个流动图书馆分馆;150个分馆每年流动两次,可产生年投入1亿元的效益。
广东流动图书馆于2003年11月正式启动,至今年5月底,我省共建流动图书馆19个,接待读者81万人次,阅览图书244多万册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真正实现通过科学配置,合理利用,使财政拨给的每一分钱产生最大的事业发展绩效,受到了中宣部、文化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文化部周和平副部长指出“广东流动图书馆的建立在全国属首创,是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的一种很好的形式,值得倡导。”中宣部刘云山部长称赞“这是一个创举,应该好好宣传。”
我厅注重绩效、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做法,得到了省领导的表扬,省委副书记蔡东士同志批示:“文化厅勒紧腰带过好日子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
(五)抓好队伍建设
强化管理,使资金落到实处,归根到底是要靠人去落实。因此,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善于理财的干部队伍,显得更加重要。
为保证厅系统财务统计人员在业务上不落伍、不掉队,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已成为我们的日常工作制度。我们采用了“请进来”和“送出去”的形式,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请进来”即由我处组织举办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讲授相关业务知识;“送出去”就是把财务统计人员送出去参加财政、税务、审计、统计等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为大家提供学习提高的机会。 2004年,我处组织厅系统会计人员参加了中级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经考试后全部获得“中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继续再教育,也全部通过并获得市统计局颁发的合格证书;派出了5批11人次参加基本建设法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等学习,都取得了学习的相关证书,其中一人通过了项目管理师(PMP)资格考试并取得认证。这些工作的开展,为更好地完成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我们还加强教育,要求大家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从而建立起一支依法理财、规范理财、为民理财、民主理财、高效理财的干部队伍。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在争取经费和加强管理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投入仍然偏低
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比,与其他社会事业相比,我省文化投入依然偏低。2004年,我省文化文物事业费占全省财政总支出0.78%,而教育事业费占15.54%,卫生事业费占3.93%,科学事业费占0.85%。
(二)投入不平衡
我省21个地级市,其中山区6市及东西两翼7市共13个市的文化投入仅占全省的17%。一部分地区财政投入只能维持正常办公运作,剧团无创作经费,图书馆无购书经费,博物馆无文物征集费。如阳江市文化局年人均公用经费只有800元,无法满足正常办公开支。
(三)政策法规滞后
虽然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我省出台了一些文化经济政策,有力地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但总体上尚未跳出“事业性”框架,政府缺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化的必要手段,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之间的分类管理尚未完全落实,针对文化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远未形成(如文化企业税费负担偏重、活力不足,银行贷款难,融资机会少,公益性文化产品的广告宣传成本过高、没有优惠政策等), 规范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在民营资本、外资的市场准入和竞争问题上尚缺公平性,由于部门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审批环节多、注册难等因素,入行门槛过高。多数文化单位产权模糊及产权结构单一阻碍了外部资金的进入。
为保障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建议:国家出台新的文化经济政策。鉴于文化事业经费基数低,文化投入增幅应高于财政支出增幅。建立有效政策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文化的积极性,出台鼓励社会力量赞助文化事业的文化经济政策,给赞助公益性文化项目者以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广东省文化厅计财处)
资料来自:文化部计划财务司(200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