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

 




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

http://www.law-lib.com  2001-11-15 20:08:29


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


                                               
同志们:

    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工作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代表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方向。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为指针,系统总结1996年全国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以来,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新经验,分析新形势下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问题,研究加快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思路和措施,推动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落实到社区,从而促进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中央领导对这次会议很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同志专门为会议作书面讲话,国务委员王忠禹同志将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在,我代表国家计生委作会议报告。 

  一、五年来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回顾

    1996年国家计生委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是推动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五年来,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精神,使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稳定中发展,在改革中前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伴随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婚育观念的转变特别是城市改革和社区建设的发展,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渐把重心从人口数量控制转变到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上来,从单纯完成人口控制目标转变到关注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上来。许多地方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不仅促进了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也为全国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了贡献,在全国继续发挥着带头、辐射和示范作用。

    五年来,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累了新的经验,主要是:

   (一)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的大背景中加以考察,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通过改革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二)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激发他们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热情。

    (三)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加强网络建设和队伍培训,按照部门配合、政策配套、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城市工作特点的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和产业开发队伍。

    (四)确立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地位,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和方法交给群众,实现国家指导同群众自愿的有机结合,减少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行政干预,通过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把群众组织起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在不断改革、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中,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的数量急剧增加,大量下岗、失业人群流向社会,城市动迁、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带来人户分离现象增多,单位、企业的一些社会职能逐步转向社会,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以及因家庭婚姻关系和性观念的变化而带来的离婚再婚、未婚生育、意外妊娠现象增多等,给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难度,原有以户籍管理、单位管理和条条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

    这种不适应集中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相对封闭的管理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所形成的开放性格局不相适应;二是比较单一的调控和制约手段与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形式多样化的不相适应;三是计划生育的服务内容和方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

    解决这些不相适应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在于大胆突破原有思维定式和工作格局,按照形势发展的要求进行组织、制度和方法的创新。这是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能否健康发展的成败所系,是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铸辉煌的希望所在。

    二、大力推进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创新

    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既定方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竭动力。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遵循。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根据中国实际和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不断探索、不断改革、不断创新的历史。在国际国内形势急剧发展变化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与时俱进,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的步伐。

    坚持改革创新,是新形势下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的人口理论特别是关于“两种生产”的学说,其本身,就是一种随着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而创立、而发展的一门科学。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依据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中国国情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探索和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在生产力还不发达的条件下,在较短时期内实现了我国人口发展类型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的历史性转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进入新的世纪,国际国内环境和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环境的重大变化是,世界格局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九·一一”事件将对国际政治、经济和安全产生巨大冲击和深远影响;国内环境的重大变化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申奥的成功和即将加入WTO,以及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给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环境的重大变化是,我国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的发展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的事业。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要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把人口发展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其他方方面面的改革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进一步丰富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伟大实践,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人口理论,推动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被称为“天下第一难”,难就难在我国的生产力还不发达,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国家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还有距离,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实行计划生育还存在很多实际困难。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最重要的,就是要使我们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效果能够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他们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随着城市居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他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服务需求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城市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也使许多计划生育家庭在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避孕节育费用支出、生殖健康、养老保障、独生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等方面面临不少新的困难。他们对计划生育有着更加强烈的参与意识,对计划生育的服务有许多新的需求。我们要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愿望,尽最大努力满足他们的服务需求。在目前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支持,从解决广大育龄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最基本的保障入手,实实在在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计划生育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否则,落实“三个代表”就会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坚持改革创新,是适应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区建设的必然选择。目前进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以及日渐加快的城市化进程,是涉及城市整个运行机制的根本性变革。要求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都与之衔接,形成协调互动、共同发展的运行格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城市管理和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必须与城市的各项改革同步,必须努力适应变化了的外部环境。应该看到,城市化进程加快,社区建设的发展,社区资源的整合利用,城市居民自治能力的增强,为稳定城市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实现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能不能适应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抓住社区建设的大好机遇,趁势而上,加快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步伐,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是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多年来,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在新的形势下,城市要继续站在改革创新的前沿,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的排头兵。

    三、建立和完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机制

    五年前在南京会议确立的“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配合”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对于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稳步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随着工作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原有条块格局被打破,以及社区功能的逐渐完善,这个机制的运行效率在逐渐下降。为此,不少地方已经先行探索和改革,创造了新的经验。如上海、天津实行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杭州、青岛、大连、南京、哈尔滨等许多城市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属地管理,都较好地解决了机制运行的问题。

    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分析和把握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城市社区建设发展的趋势,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在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按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的总体要求,在党的领导和政府指导下,依托社区,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不断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和自治能力。”这是当前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重要方面。

    “属地管理”是指城市城区和街道统一管理驻本辖区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监督指导的职能。城市基层党委、政府对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负领导责任。社区居委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作好驻区单位和居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进属地管理,一是要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的属地管理,二是要大力推进人户分离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现居住地管理。

    “单位负责”是指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要实行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三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各种新兴的中介组织,都要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居民自治”是指社区居民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计划生育既是政府行为,也是群众行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居民自治,是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式方法的自治,不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自治。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居民自治,积极协助政府做好本社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对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以及社会服务进行民主监督。要把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与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群众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结合起来。

    “社区服务”是指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的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主要内容有: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以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避孕节育、少生优生、孕情访视、紧急避孕、性健康和生殖保健等服务,独生子女照料等家政服务,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便民利民服务,针对老年人群的社会救助和社会化服务,以及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的多种家庭互助活动等。

    新管理机制突出了社区在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依托社区服务网络,有利于解决原管理机制部分人口管理不到位、条条弱化、责权不清的问题,把下岗职工、人户分离人员、流动人口以及各种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全部纳入管理和服务范围,建立比较完整有序的管理服务体系和信息传递网络;依托社区资源,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综合服务与社区服务、社区事务管理融为一体,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融为一体,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方便群众,实现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大联合、大渗透、大协调。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按照这一管理机制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按照社区工作的规律来运作,而不应简单照搬原有的管理方式、方法,不应固守多年来形成的自成体系、部门包办的工作思路,不应违逆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社区工作特点,提出不切实际的高标准、高要求。必须减政放权,切实转变职能,确立社区在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主体地位,为社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和外部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指导和人财物的保障。

    新管理机制要求理顺城市各级政府、单位和社区的关系。适应新管理机制的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管理、居民自治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城市各级政府、驻社区单位以及居民自治组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协调运作机制,加强检查督促,狠抓落实,形成合力。不能把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与社区管理、居民自治对立起来,或者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从社区建设中剥离出来,也不能把政府和有关部门该管的事情都推给社区。各级政府要加大这方面的协调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种配套改革措施,确保新管理机制的衔接和有效运行。

  新管理体制要求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配套改革。要加大城市基层人口统计改革力度,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将原有以户籍地管理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改为以现居住地为主。大力精简统计报表,减少由基层单位到人、定期采集并逐级汇总的指标。城市地区反映人口变动趋势和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的统计项目,如人口出生数、避孕方法构成、独生子女领证人数等,可不进行报表统计。基层统计台帐的项目设计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管理和服务所需的信息。要善于运用统计、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的有关数据分析人口变动状况,针对城市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小样本的调查和专项调查。

    要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改革的步伐,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改革对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的考核方法。重点是减少考核指标、简化考核程序,真正做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上来。各地要借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及国际合作项目评估的经验,从主要考核各项人口数量控制指标逐步转向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定性、定量分析和综合评估。

    要改革和简化生育审批手续,逐步建立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生育审批制度,推行城市居民按政策生育。对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一孩生育,由居民自主决定生育的时间,街道、居民委员会及时掌握信息,提供相应的服务。对再生育的审批和鉴定,也要简化手续,方便群众。要认真清理各级各单位的限制符合政策生育的不合理规定和程序,予以废止。逐步做到将具有常住趋势的流动人口由现居住地按政策安排生育。

    四、加强领导,全面提高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中央反复强调,各级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这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城市的各级领导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改革和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把它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正确处理社区建设与计划生育工作、履行政府职能与推进居民自治、依法管理与改善服务、发挥部门优势与合理利用社区资源的关系,促进人口发展与社区建设良性互动。要统筹考虑计划生育与其他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明确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规范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确保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在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城区、街道要建立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委员。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社区示范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文明社区的重要条件。城市基层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组织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计划生育协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组织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点、警务室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共同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领导要十分重视加强对城市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高、难度大,协调不易。加强统一领导,建立有效的协调运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检查、监督,把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把部门配合做实做细,努力营造一个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的良好合作氛围,显得格外重要。要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需求,重点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共享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加强社会经济政策和措施的衔接配套,重点解决好城市居民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以及一些中小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社区服务中制定和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形成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保障。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以及群众公认、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要求,和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选派得力干部主抓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员、任务和报酬,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加强对他们的指导、帮助和教育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须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中抽调部分干部分期分批到社区帮助工作。要加大政府对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公共投入,按照“费随事转”的要求,根据社区协助政府做好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需要,保证必要的经费。

    要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融入社区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之中,与“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整合、利用社区各研究教学机构,文化团体,各种媒体以及其他各种教育、文化资源,进行经常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青少年性健康等科学知识,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发展人口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积极开展社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开展群众需要的各种便民利民活动以及流动人口的就业、生活服务。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殖健康水平。

    社区建设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赋予了新的历史责任。各级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特别重视发挥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大力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改善队伍结构,改进活动方法,按照群众组织的特点,创造健康、活跃的组织形式,动员社区居民参与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充分发挥其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带头、宣传、服务、交流和监督作用。要把计划生育协会的活动与妇联、残联、老龄协会等群众团体的活动结合起来,与社区志愿者的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志愿义务服务、把志愿者义务服务和各种产业化、市场化的服务结合起来。

    各级计生委要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城市社区发展问题,把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放到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全局中去考虑,放到社区建设、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审视。要准确把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思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对社区的信息引导、综合协调、政策支持、检查监督和提供服务上来,加强同民政部门的密切合作,加大对社区的指导力度,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的力度,加大建立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和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的力度,帮助社区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社区居民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工作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我国贯彻落实开罗人发大会精神的新进展、新经验,树立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国际形象。各地计划生育部门要把抓好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大中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培植一批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典型,逐步向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引导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定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为城市繁荣和社区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二 ○ ○ 一年十一月五日


 



法治动态检索

请输入要搜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