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国家计生委召开全国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的重要意义
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以低生育水平的出现、法制体系逐步完善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转变为标志,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活动方兴未艾,受到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随着试点工作不断深入和经验的推广,目前,已经拓展到全国800多个县(市、区),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实践证明,优质服务活动,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是深化“三为主”,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两个转变和依法行政的有效载体,是树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的良好形象的必然选择。国家计生委党组着眼于新的形势和任务,着眼于未来的发展,为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开创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开展创建活动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大举措。
江泽民总书记在“5.31”重要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开发人力资源,是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实行计划生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的人口文化与生育文化,促进人民群众在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上的文明和进步,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质上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思想革命,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实行计划生育,把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相结合,最终目的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将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本身就是“三个代表”要求的充分体现。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本身就是广大育龄群众的企盼和渴望。我们开展创建活动,就是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三为主”的工作方针,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和运作方式为载体,以改进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增进群众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统一起来,加快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推进新的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全面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开展创建活动是全面实施《法》和《条例》的迫切需要。
世纪之交,我国制定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将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政策、原则,以及在实践中总结的成功经验和所形成的主要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新世纪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步入依法治理的轨道。《法》和《条例》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规定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十分明确地规定了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在规定各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服务机构权力的同时,十分明确地规定了各自的责任和依法行政、服务群众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范。《法》和《条例》突出了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地位,强调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把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约束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以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法》和《条例》突出群众权益的特点,体现着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的更高的要求,决定了我们必须把依法行政,全面贯彻法律法规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为群众提供服务,而且是多方面、多形式、高质量的服务上。如实地把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寓执法和管理于服务之中,作为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必要条件,保证群众在我们的服务中获得和行使他们的权利。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就是要求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按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和服务行为,认真履行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制定的优惠政策、保障投入和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责任。在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中,积极探索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新形式、新内容、新方法,叫响优质服务口号,树立优质服务理念,创新优质服务机制,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为实施《法》和《条例》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开展创建活动是实现“两个转变”树立计划生育工作新形象的迫切需要。
进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的重大变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环境的重大变化,人民群众需求的日益增长,迫切要求我们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加快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进一步树立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象。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处在更加开放的国际国内环境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使我们必须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行计划生育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民主法制意识的明显增强,以及更加关心自身的生殖健康,生活质量和生命价值,使我们必须把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形象就是旗帜,形象就是信誉,形象就是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好的形象会成为无言的号召,会化作无形的力量,会赢得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计划生育的形象决定于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形象。形象与作风是密切相联的,形象体现作风,而作风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事业的兴衰成败,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要我们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我们同群众的心贴近了,赞成和拥护我们的群众多了,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提高了,国际社会理解和支持我们的人多了,无端的攻击、指责和刁难少了,我们的工作环境相对宽松了,我们的事业才能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的伟大事业,计划生育工作者的人生价值才能在亿万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得到体现和升华。
二、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即将出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深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
三是健全技术服务网络,继续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增强服务能力。
四是建立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并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和社会救助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障试点。
五是改革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简便、易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加快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效益和科学管理水平。
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属地和社区管理功能,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七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服务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
这些丰富的内容我们集中概括为“六好”,即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这就是全国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
为搞好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国家计生委不久前下发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各级计生委要按照国家计生委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当前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法》和《条例》。
必须把贯彻落实《法》和《条例》纳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之中,抓紧抓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增强全社会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规范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做好技术服务机构审批、服务范围确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等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配套的法律和规章以及各省(区、市)的地方条例,建立更加完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体系。
第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力度,为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出路在改革。通过改革,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为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动力和支持。要正确认识综合改革和创建活动的关系。综合改革是手段,创建活动是载体,群众满意是目的。优质服务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20字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改革的出发点,又是改革的落脚点。通过狠抓综合改革,提升优质服务的水平;通过创建活动,推动综合改革的深入。各地要认真研究,精心指导,使综合改革和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各试点地区要在着力抓好本地区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方案和配套文件的组织落实的基础上,突出优质服务的重点,认真制定创建活动的规划,研究解决创建活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总结出有指导意义和可供各地借鉴的经验,做争创优质服务先进县的模范,率先实现全方位优质服务,为全国创建活动作出表率。
第三、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建立有效激励、严格管理、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是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能否持久深入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的关键。在农村税费改革和地方机构改革过程中,必须稳定机构,稳定队伍,保障投入。要重视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县以上计生部门一把手的配备。各省一定要下功夫,提建议,把一把手选好配好。落实基层计划生育机构、编制和人员待遇,乡镇一级必须保证依法行政所必须的公务员和技术人员编制;村一级按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评议的原则,选聘年龄在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为主的计划生育专干,并落实好待遇。现阶段,要在计划生育系统广泛开展“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和争作新时期最可爱人的活动,把开展这一活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措施,通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着力解决好计划生育干部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服好务的问题。
第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化对群众的宣传教育。
“婚育新风进万家”是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品牌,已经深入人心,收到显著成效。各地要总结经验,丰富内容,在创建活动中把这一品牌搞得更好,更受群众欢迎。要因地制宜,开发和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和载体,深入开展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基本国情和基本国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帮助、促进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努力建设新型的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
第五、积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从全国范围来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是一个薄弱环节,以县为单位去落实更是一个亟待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要认真落实《法》和《条例》所规定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和扶持救助政策。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和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推动相关部门,积极制定和出台有关扶贫开发、社会扶助、社会救济及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和措施。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第六、探索建立稳定的有效的计划生育财政保障机制。
按照《法》和《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委等四部委文件(国计生发[2001]127号)的有关要求,抓住中央已经明确的计划生育工作“吃皇粮”的机遇,认真研究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保障问题。围绕保证基层机构稳定,人员待遇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运转,以及切实保障向育龄群众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新的财政保障机制。坚决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建立和完善收费、罚没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逐步做到计划生育工作“吃皇粮”。由于相当一部分地区财政困难,落实计划生育必要经费难度很大,国家计生委和各省计生委要知难而上,据理力争,帮助基层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基层的同志也不要只是等、靠、要,而要振奋精神,多想办法,克服困难,做好工作。凡是世上有心人,办法总比困难多。
第七、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评估机制。
国家计生委将根据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目标,制定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具体评估标准,实施考核评估,并予以表彰。各地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监督、民主评议和在育龄群众中进行行风评议的制度和规范。把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列入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作为衡量创建活动质量的重要标准。
第八、切实加强对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一定要把创建活动作为服务群众,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龙头”工程,认真作好组织实施工作。一是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各级计生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成立领导机构。国家计生委成立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级计生委也要确定专门机构或部门具体负责,明确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三是要结合本地实际像部署“三为主”县那样,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规划,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工作标准和规范。四是要结合国家计生委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做好舆论宣传、思想发动工作,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把创建活动抓好、做实,切实作出成效。五是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动创建活动稳步健康发展。
三、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开展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优质服务必须贯穿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始终。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对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因此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积极稳妥,不能急于求成。应当允许多种活动形式,要鼓励各地创造出有特色、鲜活的工作经验,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
(二)要普遍开展创建活动。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始终,作用于计划生育工作各个方面,它要求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都要以了解群众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以满足群众的需求为工作归宿点,把群众满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计划生育工作的标准。因此,不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或贫困地区,不论是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还是计划生育工作相对较弱的地区,都要积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计划生育先进地区,要大胆创新,要在探索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新思路和新方法上下功夫,努力创造新的经验。其中,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将创建活动主动纳入综合改革之中,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或管理机制)的进程,探索路子,创造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相对比较薄弱的地区,更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首先要看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工作还比较薄弱的地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会面临更多的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提供服务,减轻他们的压力,解除他们的疑虑,使他们能得到看得见的利益和实惠。另一方面,所谓“优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一个不间断的逐步深化和提高的过程,没有固定的起点,也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各地完全可以从本地实际出发,选择开展优质服务的突破口、切入点和具体的方式方法,逐步改善服务条件,提高工作水平。我们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群众拥护的最可爱的人,很多是来自贫困和比较贫困的地区,我们要以他们为榜样。绝大多数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他们的基本要求并不高。我相信只要竭尽所能,群众是会理解、会满意的。
(三)要处理好试点与推进的关系。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新时期计划生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本质要求。各级计生委要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要先行试点,在试点地区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在面上推开。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创建标准。在试点工作中,要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要在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下工夫,真正把创建活动抓出成效。
(四)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各级计生委在组织实施创建活动中,既要总揽全局,大胆实践,又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有区别、有重点,不搞一刀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目标体系要切合实际,经过努力可以实现,不要贪大求全。在整个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务必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提倡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要注意减轻基层负担,不搞硬性的达标活动。
(五)要把创建活动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
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系统的作风建设,是保证创建活动健康发展的基础。今年3月,国家计生委召开了全国计划生育系统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对计划生育系统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计生委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加强计生干部队伍,特别是县级以上计生委机关的作风建设,推动各级计生部门转变职能。国家计生委机关要带头改进和加强领导作风与工作作风,大力精简会议、文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计划生育财务制度改革。努力探索建立新的投入机制,落实并力争在年内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源头上解决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要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活动,坚持以民主评议为动力,以群众满意程度为检验尺度,引导广大计生干部树立和发扬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优良作风。要认真履行纠风工作领导责任,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同志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是计划生育系统贯彻“三个代表”要求,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重大举措,全面推进、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必将对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推动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久发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只要我们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大力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知难而进,改革创新,团结奋斗,甘于奉献,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一定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一定会进入一个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200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