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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暨宣传月启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http://www.law-lib.com  2005-6-9 19:11:34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暨宣传月启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中宣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动员和部署2005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启动奖励扶助制度全国宣传月活动。我讲三点意见:

    一、做好扩大试点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是国家为加强和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是深得民心的德政善举,也是我们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

    去年,国家在5个西部省份和10个地市试点,取得成功,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奖励扶助制度深得广大农民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欢迎和称赞,在社会各界乃至国际社会引起积极反响。试点地区农民得到实惠,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发自内心地感激国家的好政策;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由被动到主动,激发了农民的参与热情,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正如大家所说,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感到欢心,使计划生育工作者感到舒心,使农村基层干部感到顺心。这项制度的实施,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民养老困难、稳定基层政权等方面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此,今年中央下发的一号文件、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要搞好农村计划生育,扩大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2005年奖励扶助扩大试点的原则和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都以极大的热情,认真扎实地做好扩大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从1月到4月,各地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门的同志密切配合,进行了三次逐户逐人调查登记工作,并将经逐级审核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向社会公示。

    经各省(区、市)政府申报,国家对申报地区试点条件和目标人群确认质量进行抽查,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共同审核研究确定: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3个省(自治区)将以省为单位进入国家试点范围;山东省的22个市(县、区)和西藏自治区12个县也同时进入国家试点范围。东部的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等省市也同时自行试点。

    巩固首批试点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是众望所归,民心所向,让更多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尽快享受奖励扶助政策,也是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现在,扩大奖励扶助制度试点的地区已经确定,符合政策的奖励扶助对象已经确认,中央财政负担的专项资金已经下发,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已经落实。以这次会议为起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二、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试点成功

    做好今年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创造新的经验,扩大试点成效,给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吃上一颗定心丸,使党和政府真正取信于民,对于全面实施这项制度,促进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务必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扩大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首先,扎扎实实做好扩大试点工作,把奖励扶助这件利国兴邦、扶助农民的好事办好。这是广大农民的热切期望,也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试点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扩大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它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执政为民本质要求,加快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周密部署,加强协调,严格实施。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建立完善相应配套政策,确保配套资金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好的制度要有好的队伍和好素质的人员去落实,因此,要特别重视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在严格要求基层干部全心全意为农民谋利益,按规范、按标准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建立对他们的激励机制,把奖励扶助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考核评价和激励的力度。

    其次,要严格制度运行程序,建立完善“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

    去年首批试点的经验表明,把资格确认权、资金管理权、资金发放权和社会监督权相分离,由不同部门分担各自职能,使之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形成公平透明、权力制衡、便于监督的制度运行环境,是确保政策和资金安全,确保奖励扶助金足额发放到户到人的关键。也是这项好的制度能否可持续执行的关键。扩大试点的地区要按照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制定的试点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形成“四权分离”的制度运行构架,建立协调互动的机制。要进一步细化政策条件,规范资格确认程序,尽快确定奖励扶助金的委托发放机构,明确资金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和对代理发放机构的监督,对“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工作质量作出制度性安排。要协调监察、审计等部门,利用多种监督手段,对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努力做到制度完备,监督到位。

    第三、要扎实细致地做好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工作。

    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工作,直接关系实行计划生育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试点工作的成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认真组织,严格实施,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扩大试点确定的委托发放机构,要对奖励扶助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奖励扶助对象开设个人账户,以“直通车”方式把奖励扶助金直接发放到户到人,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领取。是按月领取,还是一年发放几次,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不介入奖励扶助金的发放环节,计划生育干部不能代领奖励扶助金。这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防止层层截留、克扣、挪用奖励农民的专项资金。

    第四、人口计生部门的同志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全力抓好试点工作。

    实施奖励扶助制度,是一项难度很大、要求很严的工作。人口计生系统的同志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也要坚定信心,以满腔热情和极端负责的精神去迎接挑战。要严肃、认真、细致地做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奖励扶助对象的个人档案,形成奖励扶助对象进入、退出的常规机制。对因证明材料不全,调查取证困难暂缓纳入的对象要认真回访,做好说服工作。要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把资格确认纳入计划生育统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和精简基层统计台帐,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实施奖励扶助制度推动基层基础工作。要广泛动员各级计生协会、其他非政府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对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社会监督,逐步完善民主评议、层层公示、群众举报、财务审计等项制度,及时严肃查处试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

    三、广泛深入开展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活动,让奖励扶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扶助,是我国政府的一项新的制度安排,是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创新。广泛深入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活动,目的就是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深入了解实施这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了解它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产生的积极影响,了解这项制度的具体政策内容、奖励扶助标准,以及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的具体程序,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试点工作,对制度实施过程和执行效果进行监督,为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工作环境和监督环境。

    为此,中宣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集中一个月时间,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表彰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传播先进的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倡导文明健康、进步的婚育新风,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扩大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奖励扶助金发放,结合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等,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是农村基层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近年来,各地通过流动服务车,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送到农民的家门口,深受农民欢迎。为配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活动,人口计生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各县(市)的流动服务车开展“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宣传服务万里行活动”。把开展奖励扶助制度的大宣传、大普及与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下乡紧密结合,为广大农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民送政策、送温暖、办实事。各级人口计生委要按统一部署,抽调宣传和技术服务人员,组成服务分队,深入农村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服务活动,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为群众提供经济、简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让更多农民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意义深远。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关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远发展,关系奖励扶助制度能否尽快在全国推开。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新进入试点的地区一定能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创造更多的经验,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一定会开创新的局面,取得新的成就。

                                                              (200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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