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 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办 卞敬礼
(2005年4月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04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一步研究落实 2005年的工作任务。建设厅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向周游厅长、彭向峰副厅长作了汇报。周厅长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彭厅长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去年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讲两点意见,供大家讨论、参考。
一、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0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扩大覆盖面为中心,以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为重点,突出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思路,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地完成了年度各项预期目标。当年,全省归集住房公积金150.8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25.20%,提取62.72亿元,住房公积金净增加88.14亿元。全省共向10.6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146.1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46.15%。全省个贷比率达到58.46%,资金运用率达到71.28%。两项指标增幅均创1998年以来最高水平。截止2004年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应缴职工人数为583万人,实缴职工人数为458万人,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为78%。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为637.77亿元,归集余额为408.15亿元;个贷总额为361.52亿元,个贷余额为238.59亿元,累计支持了44.71万户职工家庭的住房消费。
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重点,住房公积金归集成效显著。各地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归集率,重点抓对欠缴、停缴公积金单位的执法工作,以及个体、私营、民营企业和改制企业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工作。南通市中心针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失业及高薪离退休人员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暂存代理户业务,使广大社会自然人享受到公积金的优惠政策。无锡市中心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归集管理部门打电话、发催缴通知书、上门等多种催缴措施,全年共有 40多家单位,为6000多名职工开始缴存或补缴住房公积金达630多万元,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851个。苏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实现对非公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的突破,共新开户单位1456个,新增缴存职工人数3.77万人,其中七成以上为非公企业职工。常州市采取与工商、计委、经贸委等综合管理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制度等措施,全年新增开户单位490个,新增开户人数29255人,有效地遏制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逐年下滑的势头。常州市中心以“增人扩面”为抓手,打好归集扩面硬仗。镇江市中心采取“宣传、教育、督察、执法”的递进式工作程序,将中心日常催缴与司法介入相结合,从多层面、多方位强化缴交工作。泰州市中心在全面普查单位缴交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对重点单位、规模企业,采取电话联系、发函、派专人上门催缴等多种形式,取得成效,全年新增缴交单位125个,新增缴交职工4689人。宿迁市中心还对归集任务进行分解,与每个科室、管理部签订目标责任状,作为年度考核任务,做到人人有担子,个个有压力,全市新开户150个,新增归集额1000多万元。至2004年底,全省历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37.77亿元,归集总量居全国第二位。归集余额408.15亿元,比上年底账面余额增加84.35亿元,增长26%。当年全省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50.86亿元(全年计划归集120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25.2%,比上年同期多归集43.86亿元,增幅为41%。
二是,规范程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稳步发展。随着归集额的增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力度不断加大。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继续推进一条龙服务大厅的建设,提高贷款服务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南京市中心简化手续,在7家承办银行统一推行“一本式”贷款文本,方便群众办理;同时积极控制二手房贷款风险,二手房贷款的最高比例由80%降低为70%,最长年限由30年减少为20年。淮安市中心积极主动地营销贷款,建立贷款营销体系,扩大贷款规模。南通市中心建立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实施为民办实事的“零距离”满意工程,有效地促进了个贷业务的发展。徐州、盐城市中心制订了公积金贷款贷后管理办法,加强贷后跟踪管理。至2004年底,全省历年累计向44.71万个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61.52亿元。全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面余额为238.59亿元,比去年底增加94.51亿元,增幅为65.59%。至2004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运用率(个人贷款余额/公积金归集余额)为58.46%,比上年底提高13.37个百分点。其中,贷款资金运用率达到或超过全省水平的有,苏州(82.13%)、南通(71.51%)、常州(68.05%)、无锡(63.93%)、淮安(63.34%)和南京(58.31%)。2004年全省向10.66万个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46.15亿元(平均每户公积金贷款13.71万元),完成全年个贷计划(100亿元)的146.15%,比去年同期多发放贷款58.15亿元,增幅为66%。当期贷款发放率为96.88%。其中,当期贷款发放率超过100%的有无锡、泰州、南通、苏州和常州。全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13%,比去年底上升了0.02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个贷对城镇职工家庭的住房的作用和影响逐渐显露。
三是,保障安全,国债业务操作管理进一步加强。2004年6月份,我们发现有的市住房公积金购买的国债因券商违规操作被划走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我们及时对全省住房公积金国债业务进行了一次非现场专项监督检查和清理登记;二是召开了全省住房公积金国债业务研讨会,请有关专家授课,对住房公积金国债业务进行讲解;三是联合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银监局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国债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果断停止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国债回购、国债购买业务和现券交易活动。四是落实《通知》。规范了今后全省住房公积金国债业务行为,及时有效地遏制了已购国债在交易所市场上出现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下半年后,基本暂停国债购进业务,切实维护了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对此,建设部给予充分肯定和很高的评价,认为该文件紧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具有独创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建设部还将我省规范住房公积金国债业务的文件转发全国各省(区、市)。
四是,完善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加规范。去年全省各地重点抓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个贷、财务、档案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出台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扬州市中心起草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提取使用实施细则》和《贷款实施细则》,报经管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已经正式颁布实施。泰州市中心制定了《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并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了政策。盐城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管理办法》、《购买国债操作规程》等制度。苏州市以市区现行管理规定为基础,兼顾五市两区实际情况,先后制(修)订10余件业务管理规程,涉及财务核算、经费使用、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发卡及使用、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发展。南通、常州市中心在加强学习、规范服务、岗位责任、业务管理、财务核算、内部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这些办法和制度的出台,使全省各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有章可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加规范。
五是,专网管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各地按照“四统一”和强化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运作管理的科技含量。无锡、常州、连云港等市完成市中心和分中心及受托银行业务软件的整合统一,使业务操作在统一的计算机软件平台上运作。淮安市中心提出“数据集中存储、业务分级管理”的信息化管理模式,确立“中心主机、银行临柜”的接柜模式。徐州市中心重新铺设了中心内部局域网,购置了新的公积金管理软件,使公积金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盐城市中心建立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中心与各县(市、区)管理部、四家商业银行的37个经办网点的联网。无锡市中心还完成了计算机系统数据异地备份的建设工作。宿迁市中心积极协调与银行关系,争取银行支持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千方百计争取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步伐加快,到04年底全省已有8个市与省连接,有1个市正在联网调试,4个市设备采购到位,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继苏州市首家实现与省部联网后,南京、常州、无锡、盐城、镇江、连云港、徐州等市也相继实现与省部联网。目前,淮安市正在进行联网调试。扬州、宿迁、泰州、南通等市中心的软件供应商已经确定,正在加紧进行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与省部联网工作。
六是,以人为本,便民服务措施继续创新。一是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环境。南京、苏州、徐州、常州、宿迁等市中心设置了一条龙服务大厅,集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银行、公证、置业担保公司等服务机构于一体,具有公积金政策咨询、开户、投诉、公积金贷款审批、按揭协议签订、银行个人贷款受理、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证等功能,让老百姓进一个门、办公积金的所有事。盐城市中心取消了所有收费项目,既为群众做好服务,又切实减轻了缴存人的负担。有效提升了中心优质服务形象,使人民满意、社会公认。二是严格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常州市中心在全省率先实行住房公积金 “职工直接申请、中心即时审核、银行集中支付”的“集中提取”模式。“集中提取”模式,真正体现了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资金的性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到中心窗口办理审批、提现或转帐还贷,省去了往返单位盖章、填表等繁琐手续,受到职工广泛欢迎和好评。苏州市中心为方便群众,市区取消了提取公积金的申请表,缩短办理时间。徐州市中心提取审批时间由原来《条例》规定的3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当日申请当日办结,资料齐全的2小时内办结。三是建立和提供各种咨询平台,完善公积金网站,使群众通过电话、网络、自动查询机以及各经办网点柜台、新闻媒体等都能了解到公积金的有关信息。盐城市中心业务信息系统、网站、自动化办公系统,三位一体,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七是,形式多样,住房公积金宣传深入人心。2004年全省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了大规模宣传。一是街头宣传。组织大规模的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印发宣传资料,为市民解答问题,介绍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二是上门专题宣传。徐州市中心组织了“公积金宣传进社区活动”,定期在全市各大居民小区进行咨询和宣传,在全市50个居民小区设置70块公积金政策宣传栏,及时公示公积金贷款、提取、归集等政策和办事程序、监督电话等。三是媒体宣传。在各种媒体上不定期地进行宣传。南京市全年共发表各种宣传文章81篇,电视台播出专题新闻16篇,电台热线公积金专题6次,印制各种政策及办理手册、宣传品10余万份。常州市全年编印《住房公积金信息》14期,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91次。盐城市录制了20分钟的电视专题片,在盐城电视台《对话》栏目中反复播放一周。盐城市通过人大政协会议向每个代表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发放个人对帐单,向全市县处以上干部发出公开信。徐州市中心先后在徐州电视台3个频道开设了“关注公积金”、“公积金之窗”、“公积金之声”等专栏,在广播电台每天三个时段宣传公积金政策,在《徐州日报》头版全年挂角宣传。南京、徐州、常州、盐城、连云港、南通、宿迁等市中心组织了国务院《条例》颁布五周年的系列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维权意识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对提高我省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和使用效率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八是,保值增值,住房公积金的互助能力继续提高。全省各地大力加强资金的管理和运作。全年共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62.72亿元,占全年归集额的41.57%,其中用于购买住房和归还公积金贷款的占支取总额的70%以上。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全省累计购买国债47.44亿元,全省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达到了71.28%(全年计划65-70%),比上年底提高12.22个百分点,其中,苏州、淮安、常州、南京、南通和泰州等中心均超过了70%,较好地实现了资金的保值增值,积累了较为充足的风险准备金,同时积极支持了城市住房保障。南京市中心去年提供3800多万元分别用于筹建1000套廉租房和发放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租金补贴。常州市中心四年来,累计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8300多万元,解决了469户住房、生活双特困户家庭的住房问题。截至2004年底,全省累计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2亿元,廉租房建设已经使用3.2亿元,已成为廉租住房资金的主要来源。
九是,四个统一,对分中心(管理部)的管理效果明显。按照建设内部授权管理的要求,南通市于2002年底率先在全省完成了市县合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任务,全市按照“四统一”的新机构模式运行,住房公积金各项指标超同期水平创历史新高,推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南京、徐州、盐城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后抓紧了建章立制工作,制订了多项规章制度,科学划分部门职责,严格规范内部行为,保证管理有章可依。常州市中心率先引入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规程。苏州市对分中心(管理部)统一了内设机构名称、个数和职数,在五市两区统一发放公积金卡,做到“一人一卡”,并从2004年11月1日起,全面实行凭卡办事制度。徐州市投入500多万元,为每个缴存人建立多功能查询卡。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各县(市、区)管理部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市中心成立“中共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总支下设9个党支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建立了每季度财务检查一次,每半年内部审计一次的制度。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四统一”的落实,从管理体制上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十是,监督指导,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我们采取实行目标管理、配合省人大开展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现场和非现场专项检查、加快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监管水平。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的通知》。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备案、通报、考核检查、培训、工作例会、定期交流、专家咨询、会商协调等8项制度,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彭厅长在全国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座谈会上作了介绍。去年我们还通过组织工作会、2次分片交流会、4次专题研讨培训会、6次形势分析会等多种形式交流,促进业务发展。这些措施使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方面通过行政监管,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得到了抑制,主要表现在“两个遏制”上,一是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二是住房公积金国债业务风险也逐步得到了遏制。另一方面,在实施行政监管过程中,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保持了增长速度比较快的良好发展态势。
在回顾2004的工作,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2004年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是:当前公积金的归集工作面临很多困难,企事业单位改制后停缴、不缴现象严重,覆盖面呈下降趋势,大量中小民营企业未开户,2003年省里出台的调整公积金基数和比例的政策,至今仍有个别县市还没有落实到位,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没有有效的制约、处罚措施,归集执法难的问题有待解决;归集各项指标增长,主要是政策拉动,工资基数增长;少数市和独立工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仍然没有完全到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保值增值的任务相当艰巨;部分国债处于风险状态,回收资金十分困难,历史形成的项目贷款和被挤占挪用资金清收成效不明显,变现工作难度大,公积金面临资金风险;对公积金的政策宣传还不深入;个贷业务发展不平衡,个别市资金供需矛盾大;早期发放的个人住贷款逾期现象较多;个人公积金贷款余额越来越大,贷款风险防范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个别市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差错较多,项目贷款存在漏报现象。这些问题亟待我们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重视、落实和解决。
二、2005年工作安排
200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在指导和部署上,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提高归集覆盖率;二是着力均衡发展个贷;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业务创新;四是着力保证资金安全。主要工作目标是,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15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发放130亿元,住房公积金缴交人数450万(比上年平均净增40万),覆盖率73~75%,归集率100%,全省住房公积金资金平均运用率70%,风险控制率3‰以内,住房公积金处于安全状态。
实现上述目标,完成全年任务,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
至今年2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人数已经逼近400万人,形势非常严峻。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前提,是发展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业务的先决条件和基础。随着企业改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解决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下降问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发展。
一是抓新开户。要千方百计增加新开户单位和职工。据《2004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显示,2003年末,仅城镇单位(不含私营、个体)就业人数就达608.51万人,其中:在岗职工579.10万人(国有单位304.98万人、城镇集体单位52.58万人、其他单位21.54万人)、其他就业人员29.41万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88.59万人。各市要对照这些数字,按今年一月末职工数计算,到年末增长10%,进行任务分解,千方百计增加新开户单位和缴存公积金职工数。
二是抓延伸。要大力发展乡镇职工住房公积金。把培育壮大乡镇公积金作为解决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下降问题的重要举措,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向乡镇职工延伸。
三是抓协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与工商、税务、劳动保障、机构编制和社团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设立、登记、分立重组和解散等情况。
四是抓个体私营企业。要抓好个体、私营、民营企业和改制企业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工作。切实行使行政执法权,对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和无故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者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抓统计分析。要参照统计部门对就业人员的分类方法,细化对应缴(实缴)职工人数的统计和考核,进行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到各设区市,遏制公积金缴交人数下滑趋势。我们准备适时召开加大归集力度、提高覆盖率的专题汇报、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有效做法。
六是抓扩大资金规模。要研究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做大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的互助作用。
(二)切实加强和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指导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的力度,增强职工维权意识。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各市要制定年度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公共媒体进行宣传。同时要进一步办好住房公积金网站,并探索其它有效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和“低存低贷”的政策优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力和义务;全面介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住房公积金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及其贡献(改善居住质量和生活环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等)等,增强缴存人自觉维护合法权益意识,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是,实行分类指导,提高个人住房贷款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在量上要扩大,要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使用上贷款。二是在质上要有保证,在保证质的前提下扩大量。保证质与量的统一,既要有科学的、严格的操作规程,又要有热情、周到、便捷、灵活的服务。要把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为工作指导的重点。目前,各设区城市要统一标准、统一操作、统一审批、统一核算。逐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贷款管理办法。要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个人住房贷款明细帐。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确保住房个人贷款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各地要根据广大职工的贷款需要和资金状况,合理确定个贷额度、时间等,确保资金正常流量和安全。加快贷款受理、审批速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性作用。要重视个人住房贷款长期化隐藏的较大流动性风险。从今年起,各市要分别按月统计并向省监管办报送逾期3个月、6个月、1年和1年以上四个档次的贷款数据,作为日常贷款管理的基础数据。
三是,加快逾期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资金的回收。逾期项目贷款的形成具有复杂的历史原因。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做清收工作,但由于客观的和主观的原因,其清理回收的难度越来越大。要继续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加快逾期项目贷款的回收。逾期项目贷款大部分都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对清理回收逾期项目贷款负起责任。有关市要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与纪检、检察、审计部门密切配合,使清理回收任务按期完成,抵押、封存资产能变现的,要抓紧变现。
四是,组织交流,开展专题培训和研讨。要分专题组织各市进行业务交流。在此基础上,7月上旬,继续相对集中一周左右的时间,分苏北、苏中、苏南三片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形势分析会。完成半年分析报告,向厅常务会议报告。不定期编辑《江苏省住房公积金信息简报》,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总结和推广经验。要定期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把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机构建设成学习型机构,熟悉和掌握履行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职责应具备的技能和知识,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年内要安排个贷风险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与运用、信息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决策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年内要组织各市有关人员对归集业务、个贷风险管理、资金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等进行调研学习考察。
五是,继续协调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要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的市进行督查,并向相关市人民政府下发《江苏省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建议书》。对不符合《条例》和《通知》精神,又不积极进行整改的单位要在全省通报,并向省政府和建设部报告,本年度不能参加评优创先资格考核。我们将会同省国资委研究独立工矿区和部省属企业住房公积金向当地管理中心移交问题。各市对所属的分支机构切实加强管理。要按照“四统一”原则和内部授权管理进行管理,建立法人内部授权管理制度,按年度签订法人内部授权书,落实备案管理。各市要对相关业务部门和分中心(管理部)进行全面考核,并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等手段,定期进行检查。
六是,大力推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市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市中心要统一制定财务、统计、岗位责任制、档案、审计、考核奖惩,贷款审批等各项制度,形成一套既科学规范又便于操作和考核的制度体系。要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上,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市中心要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业务流程,提升系统质量,保证安全运行,为全省统一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奠定基础。
七是,制定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导意见,引导业务规范发展。年初,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以下称“5号文件”)。“5号文件”的20条指导意见,对归集、提取、转移、贷款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为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供了具体的执行依据。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我们已经根据“5号文件”精神,起草了我省关于归集、提取和个贷管理以及资金安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提交本次会议征求各市的意见。会后,还要按业务类别,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市中心业务部门的意见,使《指导意见》更有针对性地解决我省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意见》的制定是今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它的发布将能引导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发展。
八是,积极培育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典型示范。在对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中,我们按照归集、提取、个贷、国债、会计核算、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业务类型,确定了具有示范性的样板,以示范引导业务规范。这些示范包括,归集业务、贷款业务、国债业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档案管理、统计工作。有关示范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示范业务水平,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
九是,加大预防操作风险力度。湖南郴州李树彪案件和近期几起商业银行金融案件警示我们,操作风险仍是管理中心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要防范操作风险,各市要必须做到“四个非常注重”:一是要非常注重内部审计,加大内部审计的力度;二是要非常注重教育培训检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对他们的行为设立规范并加强监督检查;三是要非常注重制度的建设,靠制度来杜绝操作风险,落实明确、严格的问责制,实行轮岗、交流以及休假的制度;四是要非常注重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快完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信息科技的手段和水平。
(三)认真履行和做好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工作
一是,加快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用网络进行监管。今年要全面建成全省监管信息系统,实现部省市联网,通过网络实现经常性的非现场监督。管理中心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没有进行升级改造的,要坚持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和目标,抓紧进行系统整合,实行设区城市联网,实现“中心主机、银行临柜、数据集中存储”,以保证监管系统数据来源的及时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各市要及时进行数据备份,确保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二是,要接受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要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接受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身财务收支和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进行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对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和管理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和监督。按规定足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
三是,继续强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要进一步贯彻《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和《省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苏建金管[2005]54号)。要组织对被监督对象进行培训,明确监管要求,把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非现场监督的重点是落实备案制度和年报制度。要通过现场检查,加大监管力度,树立监管形象和权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强化现场检查要注意两点:一是必须严格遵循《省行政监督实施细则》规定的现场检查程序,精心组织,善始善终。二是对每个管理中心两年全面检查一次的规定必须落到实处。要根据考核结果实现分类监管。资产质量好、内控制度完善的优秀管理中心,监管重点应该集中把握其整体状况。资产质量差、内部管理混乱的管理机构,要密切监测其资金流动的变化。今年,要联合财政、审计、监察、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抽调有关人员采取互查的方式,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结束,要下发监督意见书、决定书或建议书。
四是,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制度。要尽快印发《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八项工作制度》,将备案、通报、考核检查、培训、工作例会、定期交流、专家咨询、会商协调等八项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要对年度创先达标考核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创先达标考核办法》。同时,要对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好做法或成熟制度,进行提炼总结,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运用。
五是,在全省开展住房公积金安全管理年活动。住房公积金安全管理年活动,要以各市管理中心为单位,在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管委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管理中心要围绕个人贷款风险控制、加强贷后管理和监督、挤占挪用项目贷款清收、骗提冒贷防范、国债购买安全、内部控制体系、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等内容,制定安全管理年活动计划。活动计划经管委会批准后,由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要注意组织安全管理年活动的交流与反馈,总结、推广、交流相关经验和做法。通过安全管理年活动,引导推动建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创先达标考核办法》,对住房公积金安全管理年活动进行评比,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六是,认真进行月报统计,摸清底数,分析现状。要高度重视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以便对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有一个大体准确的判断。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和监管信息系统的作用,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月报统计,以便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大量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掌握住房公积金的现状和发挥作用情况。要运用业务监管智能技术对统计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对异常情况给出解释说明,着重分析该地区管理中心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什么,管理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应该采取何种监管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多做一些前瞻性的调研工作,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趋势。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
(四)加大管理工作创新和体制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
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根本的动力在于创新;解决各种新矛盾和新问题,根本的出路也在于创新。要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创新和体制创新,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体制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决策和管理,涉及广大缴存人的切身利益,在推进工作创新中,要重视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创新工作着眼于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着力依法规范,加强制度建设,注意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两部一行的“5号文件”有关“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的设区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住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规定,增强国务院《条例》的可操作性,体现政策的灵活性。南通市的“暂存代理户”、常州市的“集中提取”等业务创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受广大缴存人的欢迎。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创新和体制创新。把创新的举措体现在破解发展难题上,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为实施“十一五”发展打基础的重要一年。让我们以更加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更加积极进取的姿态,更加扎实的措施,全面推进今年各项工作,切实把执政为民的宗旨体现到每一件实事上,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措施上,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上,努力开创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