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彬副主任在港介绍国家西部开发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鼓励更多外商投资西部,国家已决定扩大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并在税收等方面对外商企业实行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利用外资的条件。这是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李子彬在今天此间举办的中国西部开发商机与政策国际研讨会上披露的。
李子彬说,国家已确定实行重点支援西部开发的政策措施,增加对西部地区的建设资金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引导金融信贷和社会资金投资西部,对西部开发实行税收、土地、地区协作、科技教育、人才和劳动力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特别是要扩大西部地区对外开放,鼓励外商进入西部地区。
他说,国家扩大西部对外开放的政策包括:扩大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主要是鼓励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的生态农业、生态林业、水利、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以及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的项目,将可享受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的优惠政策。
据李子彬介绍,国家对外商企业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设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或减征地方所得税;对外商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等企业的,在企业所得税上实行一定的减免政策;对外商投资于能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型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的,实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自用先进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李子彬说,国家还将扩大西部地区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将外商对银行、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投资的试点扩大到西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允许在西部地区的外资银行逐步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商在西部地区投资电信、保险、旅游业,兴办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程设计公司、铁路和公路货运企业、市政公用企业等;允许外商投资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经营。此外,对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基础建设和优势产业项目,国家将适当放宽外商投资股比的限制,如对“ 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外方可以控股;同时适当放宽国内银行提供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人民币贷款比例,允许外商投资项目开展包括人民币在内的专案融资。
这位官员还介绍了吸引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其他一些政策措施:拓宽外商投资渠道,鼓励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鼓励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建立国家级开放区,方便外籍人员进出境,进一步改善西部投资软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