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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http://www.law-lib.com  1997-12-17 20:30:40


        
    ——1997年12月17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曹志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
    我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现将选举情况报告如下:
    这次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为依据,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自始至终做到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整个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选举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比较圆满。
    这次选举分为三个阶段。11月1日至12日是第一阶段,主要是依法成立选举会议,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选举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举会议选举产生。11月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共424人,他们来自香港的各个方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11月10日至12日,选举会议在香港举行会议,民主推选产生了选举会议主席团,主席团推选董建华先生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依据全国人大通过的选举办法,提出了具体选举办法草案,提请选举会议审议。选举会议成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具体选举办法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许多好的修改意见。主席团经过研究,采纳了其中的大部分意见,对具体选举办法草案作了19处修改,从而把这次选举的每一个环节规定得更加明确、更便于操作。对其余未被采纳的意见,也由主席团向选举会议作了说明。
    在这次选举中,香港社会舆论对如何防止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贿选等不法行为非常关注。为此,在选举会议成员的建议下,11月12日选举会议全体会议还通过了自律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守则》,规定选举会议成员不得索取或接受贿赂或谋取其他任何利益,不得以利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他人在选举中对参选人和选举人所持的立场。与此同时,在具体选举办法中增加一条规定,即:“选举会议主席团接受与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的投诉,并转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以上这些规定,保证了这次选举的顺利、健康进行,整个选举过程中,选举会议主席团未接到与选举有关的投诉。
    为了使这次选举有更大的公开性,具体选举办法规定选举会议成员可以查阅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情况。选举会议主席团还决定,整个选举过程欢迎新闻媒体采访,并决定设立主席团新闻发言人,及时发布与选举有关的新闻,先后组织了6场记者招待会,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11月13日至28日为第二阶段,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阶段。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都可以参选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所有参选者都以个人身份参选,不代表任何政党或团体。参选人由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联合提名,即可成为代表候选人。11月13日至11月28日为参选人参选和候选人提名时间,在这一期间,共有139名符合参选人资格的香港各方面人士领取参选人登记表,有74人在提名截止时间前交回了参选人登记表,其中,有72名参选者得到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的联合提名,成为代表候选人。这72名候选人来自香港的各个方面,其中工商、金融界占33%,专业界占42%,劳工、基层、宗教界占19%,特区政府公务员和新华社香港分社工作人员占6%。他们大多是香港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和知名人士,但也有一些是普通的香港市民,他们能够得到选举会议成员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成为代表候选人,是与他们积极参选分不开的。上述情况反映了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对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热情。在候选人提名期间,香港社会各方面组织了几十场论坛、座谈会等活动,使选举会议成员和参选人广泛接触,并介绍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香港的新闻媒体积极采访这次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作了大量报道。通过这些活动和报道,不仅使这次选举的公开程度大大提高,而且使香港同胞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加深了了解。
    12月1日至8日为第三阶段,主要是公布候选人名单,进行预选和正式选举。
    12月1日,选举会议主席团发表公告公布了72名代表候选人名单。根据全国人大通过的选举办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36名;代表候选人名额如果多于应选名额的二分之一,应进行预选。根据上述规定,由于代表候选人人数72人超过了差额选举的最高法定人数54人,选举会议主席团决定于12月6日进行预选,12月8日进行正式选举。从12月1日公布候选人名单开始到12月8日正式选举前,香港各界又组织了一系列大型论坛等活动,请选举会议成员和代表候选人见面,让选举会议成员和香港居民了解代表候选人的参选目的和当选后的打算。12月6日选举会议进行预选,确定了得票数最多的54人为正式代表候选人。12月8日选举会议进行正式选举,选出了36名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这36名全国人大代表中,工商、金融界占35%,专业界占31%,劳工、基层、宗教界占28%,新华社香港分社工作人员占6%。他们已由选举会议主席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这次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香港回归祖国后,第一次作为独立的选举单位选举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取得了圆满成功,香港社会各界的反映总的也是好的。
    这次14名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都当选了,还有13名香港地区的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没有参选。选举结束后,我与所有八届代表见了面,对他们在八届期间所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他们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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