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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http://www.law-lib.com  1997-12-29 20:28:22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32件。法律委员会经过调查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于12月19日举行会议,对上述议案逐一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浙江林希才等32位代表、湖南何祥等31位代表、安徽代表团、陕西张帆等32位代表、四川高素芳等32位代表、北京罗益锋等32位代表关于建议尽快制定监督法的议案(第31、182、427、481、649、687号)。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督工作都十分重视;地方各级人大在如何开展监督工作方面也都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去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专门成立了监督法起草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了系统的立法调研工作。法律委员会认为,监督法的起草需要以中共十五大报告为指针,总结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争取在九届全国人大期间完成。
    二、上海张元震等31位代表、北京钱秀珍等30位代表、河北宁全福等32位代表、辽宁关永光等31位代表、山西代表团、安徽王盛榜等32位代表、辽宁尉端恩等31位代表关于建议在合同法中应有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定的议案(第15、25、92、99、276、440、451号)。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合同法列入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已草拟出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根据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该稿作进一步的研究修改。关于在合同法中是否专门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监督管理的内容,是在起草合同法过程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对此各有关方面尚存在一些意见分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就此问题作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和论证。
    三、陕西苏明等32位代表、宁夏代表团关于建议制定社会募捐法、捐赠法的议案(第9、289号)。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同承担了公益事业捐赠法草案的研究草拟工作。目前起草小组已对国内现行有关捐赠的法规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收集整理了国外有关法律制度的资料,并到广东等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准备尽快起草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该法调整范围拟包括社会募捐问题。
    四、辽宁关永光等31位代表关于建议将行政复议条例上升为行政复议法的议案(第101号)。制定行政复议法已列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法制局目前正在研究草拟该法草案。
    五、湖北吴建宁等43位代表关于制定行政费征收管理法的议案(第200号)。通过立法规范行政收费制度,加强对行政收费的管理,有效治理收费过杂过滥的问题,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已会同国务院法制局着手有关行政收费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向部分省市下发了调研提纲,并开始布置有关法规清理工作。拟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始着手该法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
    六、陕西于小文等31位代表、浙江陈文宪等32位代表关于建议制定信托法的议案(第301、670号)。信托法草案已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步审议,会后已将草案送请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求意见。目前正根据常委委员和各地反馈的意见对该法草案作进一步的研究修改。
    七、海南代表团关于建议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增加海洋权益历史性主张的议案(第227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草案已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步审议。海南代表团和有些常委委员的意见将在审议该法草案时一并研究考虑。
    八、上海胡桂清等32位代表、解放军陈达植等31位代表关于建议制定国防科研生产法的议案(第358、593号)。制定国防科研生产法已列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解放军总参谋部、国防科工委和国家计委联合承担了该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已拟出了草稿。今年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国防法以后,两法之间应当如何衔接,尚需进一步研究。建议各有关方面对此作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
    九、上海胡桂清等32位代表关于建议制定国防动员法的议案(第357号)。今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对国防动员问题作出了若干原则规定。制定国防动员法的问题,国务院法制局和中央军委法制局正在进行研究。
    十、新疆尤努斯·艾克木等32位代表关于建议制定建筑设计法的议案(第2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已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法对建筑设计问题已作出若干原则规定。是否需要再单独制定一部建筑设计法,尚需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十一、四川高素芳等32位代表关于建议制定行政监察法的议案(第651号);广西黄少雄等30位代表关于建议制定公路法的议案(第535号);四川徐尚志等32位代表、浙江林浦雁等32位代表、新疆尤努斯·艾克木等32位代表、湖北林金铭等31位代表、安徽胡平平等31位代表、陕西王广林等32位代表关于建议制定建筑法的议案(第54、209、223、541、558、5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已分别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第二十六次和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199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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