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http://www.law-lib.com 1988-4-9 21:34:33 (1988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六次会议通过)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 王厚德 本次会议收到代表团提出的议案40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448件,共488件。其中,政法方面168件,财政经济方面222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98件。这些议案对我国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很重要的意见,经大会秘书处同各专门委员会商议,建议将94件议案,包括修改宪法第九十八条的议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程的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其中,交法律委员会审议的41件,交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5件,交财经委员会审议的11件,交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30件,交民族委员会审议的5件,交华侨委员会审议的2件。具体议案见附件一。另有394件,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按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其中,有关政法方面119件,财政经济方面207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68件。具体议案见附件二。 此外,截至4月8日止,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570件。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会同国务院办公厅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处理办法,分别交由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处理意见是否妥当,请予审议。 附件一:拟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94件) (一)交法律委员会审议的41件: 1、河南省代表团、贵州省代表团、陕西省代表团、李嘉玉等32名代表、张廷武等33名代表、陈光琳等30名代表、黄任之等34名代表、张世昌等31名代表、亢崇仁等31名代表、曹琬等33名代表、朱剑等32名代表、胡彪等87名代表、陈增光等31名代表、吴子熊等32名代表、王渭田等38名代表、李明先等31名代表、何郝炬等77名代表、邵挺根等33名代表、程安东等32名代表、李敬平等32名代表、艾群等44名代表:建议修改“宪法”、“地方组织法”个别条款,将县、乡两级人大每届任期改为五年(第22号、36号、21号、37号、70号、74号、77号、92号、106号、109号、125号、131号、148号、155号、180号、185号、211号、225号、243号、258号、264号); 2、刘树维等31名代表:制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程序法(第50号); 3、应良登等31名代表:要求制定法律监督程序法(第112号); 4、洪文广等30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制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条例(第98号); 5、王维珍等34名代表:建议制定人大代表工作条例(第295号); 6、吴建生等32名代表、韦钰等32名代表、路观平等30名代表:建议立即制定国家公务员法(第222号、226号、230号); 7、章凤仙等31名代表、邢有瑛等32名代表、沈桂芳等33名代表、王振英等37名代表、张仲礼等30名代表、陶西平等31名代表、刘延东等32名代表:要求制定保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第1号、19号、62号、163号、169号、345号、443号); 8、吕永盛等32名代表:尽快制定和实施人民警察法(第14号); 9、王工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律师法(第219号); 10、青海省代表团:建议制定社团法(第395号); 11、宋清渭等55名代表、马辛春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军事设施和军产保护法(第72号、466号); 12、詹顺初等31名代表:建议规定“宪法节”,进一步加强对宪法的宣传教育(第29号)。 (二)交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5件: 1、罗邦杰等39名代表:建议制定解放军干部转业安置法(第300号); 2、钱抵千等96名代表:建议制定伤残荣誉军人安置优待法(第470号); 3、曹琬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有关法规,给予承担人类自身生产任务的妇女以合理补偿(第303号); 4、肖承良等33名代表:加强法律监督工作(117号); 5、张洪华等31名代表:司法机关错捕错判应给受害人以补偿(第279号)。 (三)交财经委员会审议的11件: 1、孙颔等32名代表、徐唐龄等53名代表、成克杰等36名代表:尽快制定农业投资法(第108号、202号、217号); 2、章瑞英等33名代表:建议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法(第107号); 3、王书玉等32名代表:建议进行质量立法,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第140号); 4、陈研等33名代表:要求国家统一制定基本建设招标投标法(第126号); 5、安徽省代表团、马洪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国家预算法(第63号、409号); 6、高素芳等33名代表:全国人大应尽快颁布城市环境卫生法(第212号); 7、胡亚美等33名代表:建议起草营养法(第343号); 8、张桂fu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种苗法(第307号)。 (四)交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30件: 1、陶西平等31名代表、杨辉等32名代表、以体珍等35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教师法(第346号、388号、474号); 2、吴咏诗等39名代表:建议制定高等教育法(第481号); 3、李文卿等32名代表、宋英奇等31名代表、钱抵千等60名代表:建议制定国防教育法(第299号、453号、479号); 4、徐仲榆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教育经费投入法(第312号); 5、于小文等30名代表:集资办学必须立法(第301号); 6、高润华等33名代表:切实执行义务教育法(第228号); 7、刘运来等33名代表、白桦等32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第429、482号); 8、张承先等70名代表、常沙娜等31名代表、黄定元等40名代表、李硕等33名代表:建议各级政府切实保证教育经费,坚持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原则,放宽政策,广开渠道,各方面筹措教育经费(第335号、368号、427号、486号); 9、邓享惠等30名代表:建议建立学校教育协调委员会(第327号); 10、王绶guan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中国科学技术投资法(第84号); 11、胡克实等41名代表:建议建立院士制度(第85号); 12、刘东生等39名代表:建议增加自然科学基金(第83号); 13、张树德等32名代表:要求全国人大关注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第136号); 14、端木正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成立全国社会科学工作者联合会(第357号); 15、岳书仓等30名代表:急需制定出版法(第478号); 16、厉以宁等55名代表:要求尽快制定和颁布版权法,确认录音版权,保护知识分子的利益(第15号); 17、徐景仁等32名代表:尽快制定新闻法(第68号); 18、刘东生等32名代表:建议修改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480号); 19、王工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控制吸烟法,定四月七日为中国戒烟节(第220号); 20、台湾省代表团、朱思明等32名代表、刘琼芳等35名代表:建议制定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法规(第374号、237号、354号)。 (五)、交民族委员会审议的5件: 1、冯振飞等32名代表:建议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条款(第172号); 2、刘永安等30名代表:请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多给予照顾和优惠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加速建设(第296号); 3、李辉轩等30名代表:加速内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开发和脱贫需要解决的几项政策问题(第53号); 4、甘苦等79名代表:要求将广西辟为经济特区(第320号); 5、钟小毛等30名代表:要求召开全国性的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座谈会(第366号); (六)交华侨委员会审议的2件: 1、蚁美厚等44名代表:建议对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物品取消限额并予免税(第190号); 2、蚁美厚等44名代表:建议对归侨、侨眷接受国外亲友馈赠小型生产工具放宽限制,免征关税(第189号)。 附件二: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394件) (一)政法方面119件。其中: 1、制定法律、法规19件: ⑴玛依努尔·哈斯木等30名代表:要求制定执行宪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条实施细则(第206号); ⑵贵州省代表团、洪文广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各级人大常委会编制法(第137号、488号); ⑶阙求豪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第297号); ⑷程贻举等34名代表:尽快制定政党法(第325号); ⑸马洪等34名代表:应制定国家决策法(第404号); ⑹张廷武等31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信访法规(第38号); ⑺张福生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少年犯罪的处罚、教育法规(第293号); ⑻于若梅等30名代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立法(第421号); ⑼吴华夏等34名代表:要求尽快起草反挥霍浪费法(第71号); ⑽章凤仙等31名代表:要求制定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相配套的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法规(第18号); ⑾张序三等31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民船动员法规(第467号); ⑿宋英奇等31名代表、李永泰等56名代表、张序三等31名代表、马辛春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国防军事有关法规(第454号、456号、465号、469号); ⒀马辛春等31名代表:制定军官退役安置法(第464号); ⒁云南省代表团、玛依努尔·哈斯木等34名代表:建议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细则(第33号、292号)。 2、修改法律、法规21件: ⑴卢捷克等30名代表:建议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写进宪法序言(第45号); ⑵陈宗懋等30名代表:建议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5条(第79号); ⑶卢盛和等30名代表、顾二熊等32名代表、宫本言等32名代表、刘仲轩等30名代表、石秉弥等30名代表、孙家正等31名代表:建议修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第87号、227号、271号、308号、338号、425号); ⑷朱尔梅等31名代表:要求修改补充“人民法院组织法”(第82号); ⑸张殿利等30名代表:建议村民委员会应为政权组织(第417号); ⑹于若梅等30名代表、黄环英等34名代表、邓泽顺等30名代表、阿不力克木·艾合买提等30名代表、徐莉莉等31名代表、张福生等32名代表、陆毅中等30名代表、陈大新等30名代表:建议修改刑法(第134号、298号、403号、416号、420号、450号、462号、473号); ⑺贵州省代表团、傅亮等30名代表、刘洪仁等32名代表:建议修改刑诉法、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某些条文(第23号、183号、349号)。 3、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及工作31件: ⑴王军等32名代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建议(第59号); ⑵许忠仁等32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增设农业专门委员会(第198号); ⑶胡德华等34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设立人口委员会(第200号); ⑷张秀龙等36名代表:要求全国人大成立国防委员会(第193号); ⑸周占ao等32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安全委员会(第199号); ⑹管美贤等32名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增设教育委员会(第274号); ⑺刘延东等32名代表:建议在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中设立青少年事务委员会(第201号); ⑻林勋娟等31名代表、王淑贤等32名代表: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第9号、196号); ⑼吴宏美等32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195号); ⑽王幼辉等39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自身建设(第352号); ⑾彭仁阶等30名代表、程序等33名代表、孙子甫等31名代表:建议以立法手段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建设(第17号、76号、133号); ⑿玛依努尔·哈斯木等30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增加妇女代表比例(第207号); ⒀梅祖彦等32名代表:改进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选举方式(第373号); ⒁冯端等32名代表:建议采用现代技术取代全国人大现行举手表决方式(第235号); ⒂王昌汉等34名代表:建议建立全国人大代表专用信函联系制度(第197号); ⒃韩祯祥等30名代表:建立人民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反馈制(第435号); ⒄梅养正等39名代表:全国人大应有自己的机关报(第194号); ⒅霍明光等32名代表:建议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机构编制作出决定(第2号); ⒆安徽省代表团、张洪华等31名代表:建议完善地区一级人大机构(第192号、277号); ⒇蒋一苇等38名代表:建议组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委员会(第208号); (21)励良辅等32名代表:建议政府系统的审计、监察机构归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第398号); (22)齐寿良等32名代表、严加发等30名代表、黄知真等32名代表、王应昂等30名代表:建议设立乡、镇人大常委会(第30号、130号、150号、385号); (23)安徽省代表团:建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设立专职常务主席(第64号); (24)雷亨顺等42名代表:请大会主席团起草全体人大代表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以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倡议书(第334号)。 4、政府机构设置10件: ⑴张润身等30名代表、李培全等32名代表、陈森辉等31名代表、苏桦等30名代表:建议成立国家食物与营养指导委员会(第113号、214号、341号、410号); ⑵黄玉章等30名代表:建议将国防部组建为国务院的实体职能部(第458号); ⑶赵文隆等30名代表:建议国务院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86号); ⑷台湾省代表团:建议国务院设立台湾事务办公室(第376号); ⑸罗元恺等35名代表、刘渡舟等31名代表、唐祖宣等32名代表:建议成立国家中医中药管理总局(第152号、154号、283号)。 5、管理体制10件: ⑴杨希林等32名代表:建议改革现行公安管理体制(第175号); ⑵张序三等30名代表:建议完善国防动员体制(第468号); ⑶黄玉章等31名代表:建议对现行军队干部转业制度作部分改革(第457号); ⑷徐莉莉等31名代表:建议实行退役军官领取退役金制度(第460号); ⑸徐莉莉等31名代表:建议建立征收义务兵役税制度(第463号); ⑹董建华等31名代表、唐祖宣等30名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医管理体制(第153号、284号); ⑺王群等32名代表:切实加强药材公司的专业机构体制和管理职能(第94号); ⑻黄庭忠等33名代表:要求理顺云南武警部队体制(第448号); ⑼聂绍保等32名代表:建议建立企业政工干部职称序列(第146号)。 6、行政区划11件: ⑴白录永等33名代表:要求加格达奇、松岭两地归属内蒙古自治区(第40号); ⑵范巴陵等30名代表:建议调整部分省辖市的体制(第431号); ⑶关阔等32名代表:建议建立承德满族蒙古族自治州(第350号); ⑷杨岭多吉等30名代表:请求成立四川省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321号); ⑸王德立等30名代表:建议成立北川羌族藏族自治县(第47号); ⑹于国磐等30名代表:辽宁省本溪县桓仁县应建立满族自治县(第170号); ⑺艾群等34名代表:请求批准云南省云县建立云州彝族自治县(第265号); ⑻陈冰芙等32名代表:要求将苟池、鄂包池等四个盐湖归还伊克昭盟(第41号); ⑼泽茸等30名代表:要求把灌县划归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104号); ⑽李文选等32名代表:建议宣威县改为宣威市(第266号); ⑾刀安钜等32名代表:建议成立盏西县(第263号)。 7、社会治安、社会保障9件: ⑴吕永盛等32名代表、张树德等32名代表、杨辉等32名代表:建议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尽快实现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第13号、第103号、419号); ⑵吕永盛等32名代表、魏桂云等30名代表:建议查禁取缔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第12号、384号); ⑶谭景阳等30名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建议(第16号); ⑷甘肃省代表团:建议确定农历九月九日为老人节(第269号); ⑸王德忱等33名代表:完善落实社会保险(第142号); ⑹张德江等32名代表:要求提高革命烈士家属、老复员军人抚恤标准(第442号)。 8、其他8件: ⑴胡宏智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严肃政纪、转变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第400号); ⑵陈世kun等32名代表:建立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进行全民道德教育(第229号); ⑶卢瑞华等31名代表:要求取消夏时制(第371号); ⑷朱尔梅等30名代表:要求制定工商业联合会组织法(第81号); ⑸黄庭忠等32名代表:要求解决云南省武警部队人员编制问题(第449号); ⑹朱家琪等31名代表:关于将已经撤销的济南军区军医学校成建制交地方办煤矿医学专科学校的建议(第396号); ⑺刘双全等31名代表:建议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审判和检察机构提供法律依据(第204号); ⑻李家咸等32名代表:对长期流动的基建队伍家属户口落户问题应制定法规(第239号)。 (二)财政经济方面207件。其中: 1、农、林、水利、渔业47件: ⑴岳岐峰等33名代表:国家要增加农业投资(第383号); ⑵张明俊等31名代表:修改土地管理法,增加出口加工区用地规定(第378号); ⑶魏建昆等38名代表:要求强化土地管理(第355号); ⑷成盛三等32名代表:鼓励、扶持农民种粮积极性,发展粮食生产(第119号); ⑸吉林省代表团:要求加速吉林省松辽平原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第446号); ⑹杨立功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农机更新条例(第89号); ⑺王书玉等32名代表:建议调整农机产品价格政策(第138号); ⑻陈宗懋等31名代表:建立农业科技改进费(第165号); ⑼张燕等31名代表:要求增产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生产资料(第361号); ⑽苏和等31名代表:部队农场应依法交纳农业税并退还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第39号); ⑾宋孝贤等32名代表、祁承经等66名代表、高耀煊等44名代表:国家应重视林业建设,增加林业投入(第65号、218号、318号); ⑿聂秉林等32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解决目前国有林区违背森林法的问题(第415号); ⒀聂秉林等31名代表:建议加强小兴安岭林区森林防火工作(第249号); ⒁卢秀新等32名代表:建议改革林业统计工作(第182号); ⒂许鹏等34名代表:建立健全草原法的监理机构与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草原法(第205号); ⒃张洪华等31名代表:加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进度(第280号); ⒄邵挺根等33名代表:关于对行、蓄洪区实行有偿政策的建议(第224号); ⒅张洪华等31名代表、唐祖宣等30名代表:要求解决丹江口水库淹没区群众用电及脱贫致富问题(第278号、282号); ⒆曾平江等30名代表:将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体系建设列为国家重点建设计划(第49号); ⒇李辉轩等32名代表:将湖北省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列入长江中上游防护工程计划(第52号); (21)山西省代表团:要求尽快兴建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第251号); (22)亢崇仁等32名代表:要求尽快治理黑茨河(第90号); (23)亢崇仁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根治汾泉河(第91号); (24)唐顺义等32名代表:要求治理蓟运河(第273号); (25)颜语等32名代表:要求治理涡河(第411号); (26)湖南省代表团:建议加快治理洞庭湖区(第123号); (27)吴文谦等32名代表:建议加速滨太湖低洼圩区治理(第167号); (28)吴宏美等30名代表:运河(杭州段)的综合治理应尽快列入国家计划(第80号); (29)河南省代表团:国务院应协调解决省邻之间水利纠纷(第399号); (30)河南省代表团:建议尽快批准兴建黄河小浪底枢纽工程(第96号); (31)王衍惠等31名代表:建议兴建盘石头水库(第143号); (32)湖南省代表团:尽快解决库区移民问题(第124号); (33)洪文广等30名代表:要求尽快解决林县红旗渠与山西平顺县石城村水利纠纷问题(第141号); (34)张洪华等31名代表:要求解决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与湖北郧县白浪乡河道纠纷(第275号); (35)张瑞雪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全民所有制农业渔业企业法(第485号); (36)裴鲁青等31名代表:完善补充“渔业法”,切实保护经济鱼资源(第316号); (37)许步劭等33名代表:尽快颁布产卵带鱼保护区条例(第78号); (38)裴鲁青等31名代表:建议建立以舟山为中心的远洋渔业基地(第314号); (39)匡衍等32名代表:关于积极发展蚕茧生产的建议(第164号); (40)匡衍等32名代表:建议推广“组合售蚕、缫丝计价”茧质检定法(第161号); (41)孙扬勇等31名代表、徐灿根等32名代表、孙华心等32名代表:要求制定乡镇企业法(第67号、160号、184号); (42)宋守勤等30名代表:建议强化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第187号)。 2、工业、交通34件: ⑴邓先灿等30名代表:制定我国电子工业振兴法(第362号); ⑵许宁等33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法(第333号); ⑶林虎等43名代表:建议制定保护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的法律(第459号); ⑷徐尚志等31名代表:建议加速制定建筑法规(第31号); ⑸张正清等33名代表:建议将铁路法列入1988年立法计划(第317号); ⑹丛福奎等32名代表:建议把老工业基地改造及早摆上位置纳入规划(第412号); ⑺秦吉强等31名代表:要求将对企业乱摊派的现象列入审计(第157号); ⑻程宏盛等35名代表:尽快制定促进金属矿山快速发展的经济政策和人才政策(第452号); ⑼山西省代表团:要求认真执行“矿产资源法”并制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规定(第252号); ⑽黑龙江省代表团:建议制定搞活资源省的政策(第58号); ⑾罗蜇谭等32名代表:建议改革地质工作投资体制(第209号); ⑿韩祯祥等35名代表:建议设立机械电子工业技术发展基金(第437号); ⒀霍明光等41名代表:在本届人大期间解决轿车大量进口问题(第116号); ⒁陈璧显等30名代表:请国务院考虑将年产30万辆轿车总装工厂定点江苏省镇江市(第234号); ⒂孙英等32名代表:要求解决军工企业执行工业企业法中的特殊问题(第402号); ⒃舒惠国等30名代表:建议将“电渣熔铸复合新技术”纳入国家重点开发项目(第177号); ⒄许学受等33名代表:放宽黄金生产政策(第221号); ⒅李家咸等30名代表:改革生产工人工种名称,简化分工(第238号); ⒆岳岐峰等31名代表:关于建设冀东钢铁厂的建议(第272号); ⒇朱家琪等30名代表:尽快开发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盐矿(第390号); (21)张云川等30名代表:要求国家支持赣南地区修建铁路及电站(第245号); (22)云南省代表团、普联合等30名代表:要求恢复昆明铁路局(第35号、290号); (23)王文谦等47名代表:加速灌水至通化铁路的建设(第173号); (24)曹龙浩等32名代表:建议将图们至天津旅客快车延伸到北京站(第445号); (25)卢荣景等31名代表:建议兴建芜湖公路、铁路两用长江大桥(第20号); (26)云南省代表团:请求国家将广下铁路列入“七五”后期建设计划和尽快安排初步设计审查(第291号); (27)薛文喜等32名代表:要求尽快改造东川铁路支线(第267号); (28)尚振令等30名代表:建议改建长春铁路客运站舍(第115号); (29)臧棣华等32名代表:请将成都双流机场候机楼扩建工程列入国家重点建设计划(第328号); (30)朱家琪等30名代表:建议将鲁山机场为军民两用机场(第392号); (31)曾呈奎等32名代表:建议增加海洋基础工作投资(第4号); (32)彭金生等30名代表: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帮助开发、建设吕四港(第302号); (33)杨纪珂等94名代表:建议制定新的邮政经济政策和信函资费标准(第471号)。 3、能源21件: ⑴杨万里等31名代表:应制定油田保护法(第351号); ⑵杜月坚等30名代表:关于对广东煤矿实行特殊政策的建议(第60号); ⑶徐冀等49名代表:进一步扶持煤矿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第188号); ⑷山西省代表团:改革山西省煤炭管理体制,实行全省煤矿统一管理(第256号); ⑸山西省代表团:要求给山西省东送电力合理经济补偿(第257号); ⑹山西省代表团:改革山西省电力管理体制的建议(第254号); ⑺曾庆和等32名代表:请求尽早安排江西核电站的建设(第248号); ⑻应良登等32名代表:要求改革华东电网体制,撤销或压缩华东电管局,转变为各省联网调度机构(第432号); ⑼河南省代表团、应良登等30名代表:改革电力管理体制,调整政策,发挥地方办电积极性(第111号、147号); ⑽王连福等38名代表:要求早上三峡工程(第129号); ⑾马启明等33名代表:调动群众积极性,大力发展小水电(第440号); ⑿青长庚等75名代表:建议筹组水电开发公司(第287号); ⒀山西省代表团:要求国家对山西电力建设投资维持原计划(第408号); ⒁朱家琪等32名代表:要求将姚孟电厂五、六号机组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计划(第391号); ⒂张洪华等30名代表:请求将鸭河口电厂列为“七五”时期补充项目(第276号); ⒃张洪伦等30名代表:恳求将湖北省建南天燃气交付地方开发利用(第51号); ⒄陈遒北等32名代表:尽快铺设中原油田濮阳至洛阳的ф426输油管道(第144号); ⒅王金山等31名代表:大庆油田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开发油气资源应照顾民族利益(第414号); ⒆林治开等31名代表:给予能源工业使用土地优惠待遇(第102号); ⒇张少波等32名代表:请求解决江西吉安市城市煤气工程的投资(第176号)。 4、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22件: ⑴熊明等32名代表:改革城市建设体制(第261号); ⑵林治开等31名代表:制订全国矿区城市职能范围(第101号); ⑶蚁美厚等45名代表:建议制定保护华侨私房的法规(第191号); ⑷高素芳等33名代表:加快城市环境卫生体制改革(第213号); ⑸宋长汉等30名代表、王衍惠等31名代表、王亚忱等150名代表:要求解决煤炭城市建设问题(第66号、145号、309号); ⑹孙英等32名代表:尽快解决古交城镇建设与矿区建设同步进行的投资问题(第406号); ⑺汪品先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环境监测资料管理条例(第305号); ⑻王道玉等31名代表、侯国本等51名代表:要求开发黄河三角洲(第186号、319号); ⑼山西省代表团:要求解决山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第255号); ⑽孙英等32名代表:尽快解决太原市水资源严重紧缺的问题(第405号); ⑾丛福奎等30名代表:建议国家调整对齐齐哈尔市建设资金政策(第413号); ⑿由作武等30名代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本溪市大气污染(第171号); ⒀何浣芬等34名代表:加快武汉城市防洪建设(第55号); ⒁韩祯祥等31名代表:建议开辟杭州西湖沿湖刘庄等地区为公共游览区(第75号); ⒂卢崇亮等31名代表:建议设立桂林旅游特区(第451号); ⒃许学受等31名代表:开发黄山市旅游事业要纳入国家规划(第8号); ⒄朱家琪等30名代表:建议开发河南平顶山市石人山风景名胜区(第389号); ⒅杨辉等32名代表:建议在开封建立宋代文化研究中心(第139号); ⒆王中岳等33名代表:建议尽快开发二里头遗址(第149号)。 5、计划、财政、金融、贸易、物价43件: ⑴马延利等32名代表:要求减少辽宁省指令性计划指标(第311号); ⑵张德馨等30名代表:请求对长春市实行计划单列和设立对外贸易“窗口”(第118号); ⑶王克英等32名代表:请求将湖南省长沙市列为计划单列市(第127号); ⑷曹龙浩等32名代表:建议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实行国家计划单列(第120号); ⑸吴rong等32名代表:制定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成的法规(第110号); ⑹郭廷标等30名代表:请求按中央一级和省一级公布198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预算草案(第455号); ⑺罗国英等32名代表:建议按行政与经营两个系列,编制两套国家预算,在财政管理体制上落实“政企分开”原则(第422号); ⑻云南省代表团:建议对上调国家的紧缺原材料实行“基数包干、超基数留用或分成”的政策(第289号); ⑼董建华等30名代表:建议增加中医事业费(第347号); ⑽熊明等32名代表:增拨首都城市建设投资,纳入国家预算(第260号); ⑾史定潮等30名代表:关于要求中央对北京市实行“定额上交”财政体制的建议(第259号); ⑿王宏民等30名代表:要求提高无锡市财政留成(第26号); ⒀曾世lin等31名代表:请求准许云南省征收“名牌烟”的能源交通附加税(第268号); ⒁河南省代表团:要求对河南实行核定基数,上交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第97号); ⒂赵新良等32名代表:建议对辽宁实行财政大包干(第310号); ⒃张德江等32名代表:建议对居民委员会兴办的便民利民服务网点给予减免税优惠(第441号); ⒄胡占山等30名代表:建议全国铁路局系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留在所在城市(第424号); ⒅任继愈等33名代表:建议给予教科文卫单位创收免除税收待遇(第380号); ⒆袁伟时等32名代表:建议免征学术著作及教科书稿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第370号); ⒇郑树等32名代表:要求财政部仍按第一、二卫生项目贷款办法转贷世界银行第三卫生项目贷款(第247号); (21)宋孝贤等32名代表:要求解决“皖南事变”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经费(第11号); (22)刘诗白等42名代表: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货币发行的监督和金融的宏观调控功能(第322号); (23)陈国强等33名代表:建议货币发行计划应由人大常委会审议(第434号); (24)陈国强等32名代表:建议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第436号); (25)陈国强等32名代表:改进外汇、外债管理(第166号); (26)梁日沛等35名代表:建议在重点侨乡建立市、县两级外汇调剂中心(第358号); (27)郑霖孙等38名代表:建议制定发展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的配套法规(第44号); (28)台湾省代表团:尽快颁布鼓励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条例(第377号); (29)吴诸辉等32名代表:建议重庆建立吸引台湾资金经济开发小区(第324号); (30)冯玉忠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禁止不正当交易法”(第423号); (31)常贵明等30名代表:再次要求依法维护国家名牌竹叶青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第10号); (32)黄桂芳等32名代表:要求修改烟草专卖条例(第286号); (33)李应运等30名代表:关于加强全国食品行业管理的意见(第285号); (34)山西省代表团:请求批准山西省煤炭出口自营和对外成交权(第253号); (35)丛福奎等31名代表:要求齐齐哈尔市享受对外贸易自主权(第340号); (36)云南省代表团:放宽政策,搞活云南边境贸易(第288号); (37)湖南省代表团:建议放开粮食购销价格(第122号); (38)陈观珍等31名代表:要求减少江西省的粮食定购和议转平(第483号); (39)黑龙江省代表团:请求国家调减黑龙江省粮食合同定购任务(第57号); (40)毛维栋等31名代表:建议对涨价的主要生产资料给予铁路运输设备消耗的补偿(第407号); (41)沈志荣等32名代表:关于淡水珍珠产销政策理顺放开的建议(第363号); (42)陈雄等32名代表:要求迅速制定物价法(第477号); (43)王渭田等32名代表:农用生产资料应适当放开价格(第179号)。 6、经济特区、开发区建设9件: ⑴翟永bo等32名代表:要求将济南市划入山东半岛对外经济开放区(第25号); ⑵何浣芬等37名代表:要求进一步开放武汉市(第487号); ⑶延焕梧等32名代表:建议将西安市列为内地进一步对外开放城市(第135号); ⑷罗里加等49名代表:要求将南宁市作为自治区首府对外开放的试点(第203号); ⑸张庆寿等32名代表:让四川成为内陆省份经济特区(第105号); ⑹程贻举等31名代表:请国家批准重庆市为内陆经济特区(第326号); ⑺朱家琪等31名代表:建议建立河南省郑、洛、平经济开发区(第393号); ⑻韦继松等44名代表:建立广西百色、河池经济特区(第73号); ⑼曹龙浩等32名代表:建议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进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开放试点(第114号)。 7、老、少、边、穷地区建设13件: ⑴湖南、江西、湖北省代表团、周世极等30名代表、程金发等32名代表:要求加速湘鄂赣老区经济开发(第54号、121号、244号); ⑵钟小毛等30名代表:要求将浙江丽水地区列为革命老根据地(第168号); ⑶王渭田等32名代表:建议把苍山县12个乡镇列为沂蒙山区贫因片予以扶持(第181号); ⑷陈水文等32名代表:采取措施解决贫困山区县财政困难(第151号); ⑸普联和等30名代表:要求减低边远贫困地区银行贷款利率(第34号); ⑹青海省代表团:建议对青海省和西部地区实行更加灵活优惠的开发政策(第394号); ⑺王巨才等42名代表:要重视陕南陕北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第336号); ⑻吴华品等31名代表:关于改变山区经济恶性循环状况的建议(第242号); ⑼郝振贤等32名代表、李庭育等32名代表、王如珍等32名代表建议加快贫困山区公路建设步伐(第46、88、99号)。 8、劳动、人事、工资18件: ⑴杨克俭等32名代表:要求尽快制定劳动法(第215号); ⑵王慧才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人才流动法(第329号); ⑶卢秀新等30名代表、黄汉光等30名代表:建议国务院修改国家职工退休待遇规定,制定退休职工利益保护法(第381号、382号); ⑷陈淑珍等31名代表:建议从立法和制度上确保妇女权益(第418号); ⑸黄启璪等50名代表:建议制定对女职工的生育负担由社会合理尽责的法规(第331号); ⑹钱小萍等30名代表、胡敏等30名代表、胡德华等32名代表:要求修订女干部、女知识分子离退休年龄的规定(第231号、304号、313号); ⑺白枫等32名代表:建议放宽女职工享受的95%的劳保工资待遇的年限(第61号); ⑻杜慧萍等32名代表:建议建立生养基金(第162号); ⑼毛丽珍等31名代表:关于解决纺织行业女工“招不进”“留不住”问题的建议(第475号); ⑽林治开等31名代表:建议石油工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实行行业统筹(第100号); ⑾李崇淮等39名代表:建议工资、储蓄、国库券与物价指数挂钩(第240号); ⑿刘炎玲等32名代表:建议护士与中小学教师一样享受增加10%的工资待遇(第484号); ⒀台湾省代表团:建议立法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随物价上涨指数提高(第375号); ⒁范巴陵等30名代表:加强对业余兼职活动的管理并制定配套改革方案(第365号); ⒂黑龙江省代表团:建议对黑龙江省实行严寒地区津贴(第56号)。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68件。其中: 1、教育17件: ⑴王纯山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30号); ⑵毛宾尧等51名代表:知识界职称聘任制应立法(第178号); ⑶张兆瑞等32名代表:要求明确教育方针和为美育立法(第386号); ⑷熊明等37名代表:教育法和城镇建设法需规定中小学校体育场的标准(第262号); ⑸陆永安等32名代表:建议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第223号); ⑹范巴陵等34名代表:关于基础教育若干问题的建议(第364号); ⑺刘运来等30名代表:改革教育系统人事、经费管理体制(第428号); ⑻王莉文等31名代表:建议分级落实普教经费(第210号); ⑼白枫等32名代表:关于解决中小学办学困难的建议(第306号); ⑽朱德熙等33名代表: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中小学生的负担(第342号); ⑾曾呈奎等48名代表:要求改善高校、科研部门中年知识分子的待遇(第379号); ⑿郑树等32名代表:建议由地方集资和中央划拨专款共同投资扩建部分高等医药院校(第433号); ⒀董民声等31名代表:国家高等教育统一考试应规定统一录取分数线(第281号); ⒁裘宗舜等32名代表:要求把江西大学列为全国重点大学(第246号); ⒂万贤浩等32名代表:建议设立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及建立教育基金(第426号); ⒃徐莉莉等31名代表:建议设立海边防军官子弟寄宿学校(第461号); ⒄杨岭多吉等30名代表:建议四川省藏文学校升格(第439号)。 2、科技7件: ⑴徐百汇等35名代表:建议制定技术职称评定法(第32号); ⑵陈雄等31名代表:要求迅速制定研究所法(第476号); ⑶曾昭侃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工业企业科技人员管理条例(第24号); ⑷张廷翰等32名代表:理顺科技计划管理体制,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第330号); ⑸杨东乔等34名代表:建议科技物资仍由科委归口管理(第323号); ⑹陈祝安等30名代表:建议尽早建立生物防治农业环保研究所(第367号); ⑺周林等36名代表:建议将模拟人体频谱研究列为国家科技攻关开发项目(第447号)。 3、文化、出版22件: ⑴王耀华等33名代表:尽快制定传统文化遗产保护法(第132号); ⑵俞兴德等33名代表:建议制定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法规(第339号); ⑶茅威涛等32名代表:专业艺术团体管理体制亟待改革(第158号); ⑷邝健廉等32名代表:建议国家必须严格要求艺术团体到外国演出的表演艺术质量(第359号); ⑸李德葆等32名代表:要求文化部下放艺术团体对外演出的派出权(第369号); ⑹茅威涛等30名代表:要求在杭州建设全国戏剧电影专业制片厂并给地方厂故事片拍摄指标(第159号); ⑺叶佩英等49名代表:建议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设立文艺节目专用频道和频率(第356号); ⑻苏明等32名代表:建议由中央举办祭黄陵大典(第43号); ⑼常沙娜等30名代表:建议建造“首都艺术博物馆”(第156号); ⑽周海婴等32名代表、唐嗣孝等30名代表、陆达等31名代表:建议对全国性学会(协会)的出版发行学术性出版物实行优惠政策(第174号、294号、315号); ⑾高贤华等32名代表、赵守俨等31名代表、詹伯慧等32名代表:建议采取措施解决当前学术著作出版困难问题(第332号、344号、372号); ⑿胡绩伟等67名代表:要求解决报纸纸张供应、售价、发行费率高等问题(第270号); ⒀杨岭多吉等31名代表:加强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的整理、出版工作(第438号); ⒁王德功等30名代表、李琦等59名代表:建议中央档案馆应在北京市城区设立利用中心(第27号、337号); ⒂张忠培等32名代表:故宫“大杂院”的现状应尽速解决(第128号); ⒃孙鸿烈等32名代表:加强对古人类与古脊椎动物化石对外合作研究的管理(第397号); ⒄乔传秀等32名代表:要求将安徽省寿县古城墙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472号)。 4、医药、卫生12件: ⑴朱思明等32名代表:制定尸体病理解剖法(第236号); ⑵胡亚美等33名代表:建议制定尸检法(第348号); ⑶叶干运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艾滋病性病预防法(第233号); ⑷黄器周等30名代表:建议制订精神卫生法(第42号); ⑸许学受等33名代表:卫生经费要立法(第7号); ⑹陈界新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药品管理法”的建议(第250号); ⑺王群等33名代表:建议提倡施行“安乐死”并制定暂行办法(第95号); ⑻邓威特等32名代表:遏制血吸虫病蔓延必须有法可依(第216号); ⑼王群等31名代表:加强中药储备,确保防病治病灾情疫情时供应用药(第93号); ⑽许学受等30名代表:医疗保健制度亟待改革(第5号); ⑾李荣海等30名代表: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第444号); ⑿裘法祖等37名代表:关于对入境旅客进行艾滋病检查的建议(第241号)。 5、人口、计划生育9件: ⑴刘琼芳等34名代表:控制人口需要立法(第353号); ⑵许学受等32名代表、赵克蓉等32名代表、谢永康等33名代表、殷若男等32名代表、杨辉等32名代表、邵桂芳等33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计划生育法(第6号、28号、69号、232号、387号、401号); ⑶张敏等30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生育保障法(第360号); ⑷索敬贤等32名代表:应尽早颁布优生法(第3号)。 6、体育1件: 唐昌祥等32名代表:请求第七届全运会继续在四川省召开(第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