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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http://www.law-lib.com 1986-4-11 18:51:43 (1986年4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 王汉斌 本次会议收到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8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合提出的议案247件,共265件。其中,政法方面47件,财政经济方面137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81件。这些议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经济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等方面,提出了很重要的意见。经大会秘书处同各专门委员会商议,建议将50件议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程的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另有215件属于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拟按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现将具体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拟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50件,其中: (一)交法律委员会审议的17件: ⒈安徽省代表团、鲁光等31名代表:建议修改“地方组织法”(第7号、64号); ⒉严克伦等31名代表:建议修改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组织法有关任免条款(第139号); ⒊张厘等53名代表、安徽省代表团:建议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和代表履行职务的法律(第8号、220号); ⒋梁志仁等31名代表:建议修改“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28号); ⒌袁雪芬等51名代表:建议制定“海关法”(第1号); ⒍林枫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律师法”(第131号); ⒎台湾省代表团:建议尽快制定“干部法”(第147号); ⒏青海省代表团、林枫等31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的法律(第108号、132号); ⒐安徽省代表团:建议设立国家监察机构(第6号); ⒑胡克实等73名代表、温元凯等33名代表:建议按照宪法规定建立国家级授勋制度(第76号、258号); ⒒西藏自治区代表团:建议将西藏自治区的县改称宗(第24号); ⒓西藏自治区代表团:建议在西藏变通执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第25号); ⒔张玉环等42名代表:建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设机构(第52号)。 (二)交财经委员会审议的18件: ⒈蔡菊云等34名代表、陈庭元等51名代表:建议“七五”计划期间,要增加农业投资比例,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第138号、156号); ⒉何玉秀等34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种子法”(第161号); ⒊韩丽英等32名代表:建议加速制定“企业法”(第51号); ⒋赵利新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0号); ⒌陈文孝等33名代表、张海涛等31名代表、吴秀芳等36名代表、黄为治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公路法”、“运输管理法”和“公路交通安全法”(第22号、55号、75号、249号); ⒍王维珍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城市规划法”(第20号); ⒎徐洽时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基本建设法”(第112号); ⒏才吉尔乎等31名代表、应良登等31名代表、咸荣海等31名代表、王正立等39名代表、刘建等30名代表、胡景春等30名代表:建议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调整离退休人员经济待遇,制定“退休法”(第10号、45号、93号、148号、189号、241号); ⒐孙韬等33名代表:建议集体企业职工建立劳保基金制度(第194号)。 (三)交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11件: ⒈李登瀛等33名代表、季文美等46名代表:建议制定“教育基本法”、“教育法”(第86号、137号); ⒉张承先等303名代表、杨辉等31名代表、陈日亮等33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教师法”(第136号、226号、228号); ⒊王维珍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职工教育法”(第21号); ⒋吴康民等34名代表:建议财政预算中把教育经费单列为一大项(第82号); ⒌王大珩等32名代表:建议采取适当措施加快科技发展(第176号); ⒍胡克实等61名代表:建议建立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第77号); ⒎马识途等34名代表:建议制定“出版法”和国家级“文学艺术作品奖励条例”(第99号); ⒏付洛生等33名代表:建议制定“城市卫生管理法”(第248号)。 (四)交民族委员会审议的4件: ⒈唐家寿等32名代表:建议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第122号); ⒉谭学军等34名代表:要求尽快批准成立广西环江毛难族自治县(第69号); ⒊夏宗明等35名代表:建议国务院批准建立四川省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211号); ⒋王德立等30名代表:要求建立四川省北川羌族藏族自治县(第215号)。 代表团和代表联合提出的议案中,有215件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拟按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其中:政法方面26件,包括: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7件,人大工作3件,机构设置12件,民政工作4件;财政经济方面119件,包括:农、林、牧、渔13件,水利6件,工业、基建15件,能源13件,铁路16件,交通运输10件,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15件,财政、金融、贸易10件,劳动、工资、物价15件,扶持“老、少、边”地区6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70件,包括:教育26件,科技15件,文化、出版8件,卫生21件。具体议案见附件。 此外,截至4月10日止,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726件。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会同国务院办公厅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处理办法,分别交由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处理意见是否妥当,请予审议。 附件: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 代表团和代表联合提出的议案中,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的215件。具体议案如下: (一)政法方面26件。其中: ⒈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7件: ⑴唐嗣孝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妇女权益保护法”(第49号); ⑵谈文钰等64名代表:建议制定“反浪费法”(第190号); ⑶梁志仁等37名代表:建议制定关于“收容审查”的法律(第79号); ⑷陈登科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诬告必须反坐的法律细则(第256号); ⑸李永新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工矿企业与附近乡村工农互利关系的法规(第243号); ⑹许学受等41名代表:建议制定关于派遣出国访问或考察的条例(第265号); ⑺吕骥等39名代表:建议修改“义务教育法”(草案)(第192号)。 ⒉人大工作3件: ⑴宁夏回族自治区代表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国家机关各部委颁发的法规性文件(第66号); ⑵李津身等50名代表:关于改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工作的建议(第123号); ⑶任继愈等31名代表:建议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按工作系统安排若干次分组讨论会(第197号)。 ⒊机构设置12件: ⑴何郝炬等48名代表:建议尽快成立三峡省(第29号); ⑵张晓兰等32名代表:建议国务院设立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部(第257号); ⑶陈介新等30名代表、赵建础等31名代表、高德等30名代表、郑俊民等32名代表、曹献廷等31名代表、董建华等31名代表:建议恢复国家医药管理局为国务院直属局,或将该局归回卫生部领导,明确国家医药管理局为“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中药工作划归国家中药管理局统一领导(第47号、90号、155号、183号、198号、252号); ⑷杭惠兰等31名代表:建议充实和设置基层检察工作机构(第238号); ⑸唐嗣孝等32名代表:建议成立各级退休职工管理服务机构(第19号); ⑹洪家德等30名代表:建议成立全国性“老战士协会”(第230号); ⑺沈敏娟等30名代表:要求明确地(市)、县委党校为大专、中专体制(第209号)。 ⒋民政工作4件: ⑴才吉尔乎等32名代表:建议将每年6月3日定为“老年节”和6月定为“尊老爱幼活动月”(第9号); ⑵周炳洪等31名代表:建议建立“台儿庄大战纪念馆”(第54号); ⑶陆益栋等32名代表:建议提高和解决“五保户”生活费用(第71号); ⑷仲济学等32名代表:要求迅速将北京市宣武区下斜街一号、三号院地产全部移交山西省驻京办事处(第227号)。 (二)财政经济方面119件。其中: ⒈农、林、牧、渔13件: ⑴杨立功等34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中国农业机械化法”(第11号); ⑵张文生等32名代表:建议确定工农业产品的合理比价,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第247号); ⑶逄树春等42名代表:建议统筹规划加速农业机械化建设(第40号); ⑷王桂林等32名代表:建议解决国营农场体制和落实政策的问题(第221号); ⑸陈宗懋等32名代表:建议改善经济作物技术改进费的使用(第144号); ⑹陕西省代表团:建议加强杨陵区农业科研基地建设,促进西北经济开发(第140号); ⑺潘维俦等30名代表:建议对林业生产采取某些特殊政策(第27号); ⑻郑华等48名代表:建议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经济补偿作出规定(第37号); ⑼章文才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果树种苗法规(第26号); ⑽陈剑飞等32名代表:建议尽早解决黑龙江省森林资源锐减和森工企业经济危困问题(第16号); ⑾江西省代表团:建议在鄱阳湖地区建设防护林(第109号); ⑿张云卿等33名代表:建议将畜牧主要产品、产值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195号); ⒀王家恒等30名代表:建议发展舟山外海远洋渔业(第113号)。 ⒉水利6件: ⑴郑建栋等32名代表:要求将开发建设东平湖列入国家治黄规划(第12号); ⑵陈宜瑜等31名代表:建议将洪湖综合治理和经济开发列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第107号); ⑶王森浩等31名代表:建议将万家寨小引黄工程列入“七五”计划(第126号); ⑷张祚荫等33名代表:建议将怀洪新河列入“七五”计划(第260号); ⑸孟富林等30名代表:要求在“七五”计划期间安排治淮几个重要工程(第158号); ⑹全树仁等41名代表:要求将治理柳河列入“七五”计划(第36号)。 ⒊工业、基建15件: ⑴冯瑞林等34名代表:建议制定“民族工业保护法”(第187号); ⑵姚锦钟等34名代表:建议加速发展科学仪器工业(第167号); ⑶钱毋荒等32名代表:建议充分发挥三线军工优势,加速建成军民结合型企业(第98号); ⑷汪昌惠等30名代表:要求解决望江机器制造厂民品生产定点问题(第102号); ⑸段子俊等31名代表:要求解决乡镇企业的原材料供应来源(第33号); ⑹吴孟等42名代表、秦含章等62名代表:建议改革我国食品工业管理体制(第105号、116号); ⑺王桂兰等30名代表:建议尽快解决建筑业多头领导的管理体制问题(第240号); ⑻刘培德等30名代表:建议加强对石材开发的组织领导(第17号); ⑼江西省代表团:要求将30万吨合成氨厂等列入“七五”计划(第208号); ⑽张秀梅等31名代表:要求把湖州市列为丝绸出口生产基地(第78号); ⑾刘静清等32名代表:建议保证山西太钢尖山铁矿的建设投资(第130号); ⑿丁福嵩等32名代表:建议恢复建设濮阳至齐鲁输气管线(第62号); ⒀朱思明等33名代表:建议重视盐民生活贫困、盐业生产停滞问题(第229号); ⒁曾北危等31名代表:建议建立湖广经济区并列入“七五”计划(第205号)。 ⒋能源13件: ⑴陈慕榕等30名代表:建议对水电站建设的库区移民、用电及航运过坝等问题予以立法(第115号); ⑵吴祖恺等31名代表:建议解决“七五”计划中的薄弱环节电力供应问题(第58号); ⑶徐洽时等32名代表:建议加快水电建设,以满足2000年工农业生产总值翻两番的需要(第210号); ⑷陈刚等36名代表:建议将二滩水电站列入“七五”计划(第216号); ⑸苏钢等62名代表:建议从速制定“农村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第53号); ⑹曾庆和等32名代表:要求国家近期在江西安排重点能源建设项目(第172号); ⑺邵嘉瑜等64名代表:建议“七五”期间解决东北地区缺电问题(第39号); ⑻张克忠等32名代表:要求解决商丘地区供电问题(第242号); ⑼湖北省代表团:建议尽早批准兴建清江隔河岩水电站(第42号); ⑽安振东等33名代表:建议大力开发能源,利用煤矸石发电(第106号); ⑾冯德民等32名代表:要求将重庆市能源计划单列(第94号); ⑿王文彬等30名代表:要求解决重庆发电厂扩建工程一号机组点火用油问题(第101号); ⒀安毅夫等37名代表:建议建立贵阳市煤气供应系统(第263号)。 ⒌铁路16件: ⑴张延杰等30名代表:要求建设东北第二条铁路大动脉(第2号); ⑵徐树钧等32名代表:建议在东经105度至110度之间的地带内修建一条纵贯南北的交通干线(第164号); ⑶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代表团,黄保尧等31名代表:要求将南昆(南宁至昆明)铁路建设列入“七五”计划(第74号、120号); ⑷师回喜等30名代表:建议加速南同蒲铁路双线施工进度(第3号); ⑸张本等30名代表:建议从速修建金温(金华至温州)铁路(第134号); ⑹曾世麟等31名代表:要求将修建广下(广通至下关)铁路干线列入“七五”计划(第63号); ⑺陈燕发等39名代表:要求修建广东汕头至福建漳州铁路(第168号); ⑻江西省代表团:要求加速浙赣复线建设、南浔线改造和将南昌──北京直快列车改为特快、增开南昌──广州直通快车(第170号); ⑼江西省代表团:要求修建向塘──赣州──龙岩铁路(第171号); ⑽王森浩等31名代表:建议尽快建设山西侯马至月山铁路(第125号); ⑾应良登等31名代表:建议将金华市区段铁路复线工程列入“七五”计划(第43号); ⑿王德忱等33名代表:建议增开洛阳至北京、广州两对直达快车(第31号); ⒀王茂林等33名代表:建议尽快增开太原至广州直达快车(第127号); ⒁宋谋yang等31名代表:要求成立长治铁路分局(第128号); ⒂师回喜等31名代表:要求尽快解决北京、郑州两铁路局风陵渡分界站的畅通问题(第129号)。 ⒍交通运输10件: ⑴王培春等31名代表:建议在三门峡市茅津渡口建造黄河公路大桥(第32号); ⑵苏桦等32名代表:要求建设安徽芜湖长江大桥(第159号); ⑶王文才等32名代表:建议将兴建南昌大桥建设项目纳入国家计划(第110号); ⑷曾庆和等32名代表:要求将九江大桥列为“七五”计划期间竣工项目(第173号); ⑸王重九等30名代表:建议开辟海盐到余姚的汽车轮渡航线(第44号); ⑹纪卓如等33名代表:建议继续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改革的指导、扶持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第201号); ⑺朱扬等63名代表:要求兴建江淮运河(第160号); ⑻郑志新等33名代表:建议将整治京杭运河杭州区段列入“七五”计划(第59号); ⑼周凤席等32名代表:建议将广西桂平军用机场开放为军民两用机场(第73号); ⑽李崇淮等34名代表:建议加强邮政管理,改善邮政设施(第202号)。 ⒎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15件: ⑴林兰英等34名代表:建议中央对首都建设给予特殊照顾(第184号); ⑵林兰英等94名代表:建议在北京建设一个现代化国际会议中心(第179号); ⑶郑志新等32名代表:要求国家拨款补助修建杭州市西郊水厂(第60号); ⑷郑志新等33名代表:要求改善杭州市区交通,建设外环路(第61号); ⑸何佩德等32名代表:要求恢复对绍兴等中小历史名城提取5%维修费(第114号); ⑹王茂林等31名代表:建议解决山西古交矿区城镇配套建设问题(第124号); ⑺王德忱等32名代表:建议国务院增拨经费开发洛阳旅游资源(第30号); ⑻潘松辰等32名代表:要求解决陕西华山风景区基础工程建设计划资金(第89号); ⑼胡云龙等33名代表:建议建设以黄山、屯溪为中心的皖南旅游区(第117号); ⑽姚晓娥等32名代表:建议恢复府山公园(第23号); ⑾王美珍等30名代表:建议将有关部门征用乍浦县的土地收回用于兴办旅游事业(第46号); ⑿李宁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建设体育设施的法规(第141号); ⒀张祚荫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解决奎濉河污染源的治理和污染区人畜饮用水问题(第259号); ⒁安振东等69名代表:建议采取果断措施治理松花江水系的污染问题(第177号); ⒂吴占魁等30名代表:建议国家协助综合整治株州市清水塘工业区环境污染(第261号)。 ⒏财政、金融、贸易10件: ⑴关富胤等56名代表:建议调低农业企业银行贷款利率(第165号); ⑵肖秧等33名代表:建议取消“外汇兑换券”(第97号); ⑶蒋志坚等38名代表:建议提高农药产品进口关税(第92号); ⑷杨维骏等30名代表:要求将云南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超收部分全部留省,免予上交(第163号); ⑸于祥云等30名代表:建议豁免天津市蓟县建筑石料铁路短途运输附加费(第204号); ⑹蓝玉等32名代表:要求建立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增加少数民族补助费(第135号); ⑺季羡林等30名代表:建议给高校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拨付科研专项经费(第185号); ⑻台湾省代表团:建议制定台胞投资条例,鼓励台胞到大陆投资(第224号); ⑼张空凌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有关华侨投资优惠等问题的法规(第203号); ⑽李剑白等31名代表:建议扩大黑龙江省对外开展贸易和生产技术合作的权限(第174号)。 ⒐劳动、工资、物价15件: ⑴郑霖孙等43名代表:建议价格改革要与调整税负同步进行(第118号); ⑵章瑞英等32名代表:建议加强职工对物价的监督工作(第188号); ⑶王鉴明等33名代表:建议提高蔗糖出厂价格(第166号); ⑷李崇淮等30名代表:建议将工资和储蓄存款、国库券利率同物价指数挂钩(第262号); ⑸陈祖慰等32名代表:建议实行基础工资以物价指数为计算单位(第83号); ⑹周凤席等32名代表:建议把基层计划生育专业队伍的技术人员转为国家固定职工(第72号); ⑺邵玉华等33名代表:建议关心从事劳改劳教工作的干警(第35号); ⑻经自麟等31名代表:建议改善纺织工人工作条件,提高纺织工人工资基数(第111号); ⑼高素芳等34名代表:建议提高环卫职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遇(第100号); ⑽吴品清等32名代表:建议国务院批准广西设置民族地区生活津贴(第251号); ⑾陈雷等31名代表:要求提高黑龙江省工资区类别和实行寒冷地区津贴(第15号); ⑿师回喜等30名代表:建议调整南同蒲铁路工资区类别(第4号); ⒀林兰英等30名代表:建议延长女科技人员的退休年龄(第218号); ⒁赵瑞麟等31名代表:建议增加教师退休金(第13号); ⒂唐由之等30名代表:建议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业余服务和超额劳务提成不计入奖金(第153号)。 ⒑扶持“老、少、边”地区6件: ⑴ 雷爱祖等32名代表:建议给予广西五年特殊照顾,以休养生息,发展经济(第142号); ⑵杨维骏等30名代表:要求增加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第162号); ⑶王增佑等30名代表:建议增加对山西临汾贫困地区建设投资(第41号); ⑷刘兴武等35名代表:建议将沂蒙山区老革命根据地列入国家重点扶持的地区(第56号); ⑸杨超等41名代表:建议国家大力扶持川陕老革命根据地发展经济(第214号); ⑹王俊等31名代表:建议将广西石山地区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列入国家“七五”科研和开发攻关计划(第143号)。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70件。其中: ⒈教育26件: ⑴吕永盛等33名代表:建议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的成长(第34号); ⑵高润华等33名代表:建议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建设合格稳定的中小学师资队伍(第57号); ⑶曲啸等50名代表:建议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第38号); ⑷苏之泉等30名代表:建议一个县建立一所师范学校(第193号); ⑸陆yan等40名代表:建议改革各部委所属院校招生办法(第191号); ⑹谷超豪等30名代表:建议改进派遣留学生工作,改善国内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第81号); ⑺杨承宗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自费出国留学生条例(第255号); ⑻沈正志等37名代表:建议制定大学毕业生必须从事基层对口专业工作期限的规定(第149号); ⑼陈冰之等37名代表:建议适当增加中小学教育经费(第237号); ⑽杨绍鸿等43名代表:要求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制定特殊政策(第119号); ⑾赵明坚等32名代表:建议在教育经费中单项列出幼儿教育经费(第18号); ⑿诸福棠等32名代表:建议加速发展医学教育事业(第181号); ⒀郑树等32名代表、周礼荣等32名代表:建议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办医学教育,加速为农村培养高中级医疗卫生人才(第152号、245号); ⒁赵建础等30名代表:建议医学教育由卫生部门管理(第91号); ⒂熊君福等56名代表:要求额外增加5%高级技术职称指标,以发展广西少数民族高教事业(第250号); ⒃江西省代表团:要求增加高校在江西招生名额(第225号); ⒄董建华等30名代表:建议成立国家中医药考试委员会(或考试中心)(第180号); ⒅杨永瑾等44名代表:建议在广西边境县市建立几所综合性学校(第70号); ⒆郭维淮等32名代表:建议中央直接拨款恢复洛阳正骨学院(第239号); ⒇江筱芳等32名代表:建议中央对重庆市实行教育计划单列(第217号); (21)高士其等33名代表:建议北京师范大学尽快设立“科普系”(第169号); (22)余明炎等32名代表:建议拨专款扶持广西大学(第68号); (23)荣其光等31名代表:要求恢复广西林学院(第67号); (24)洪家德等30名代表:建议中小学课程增加国防教育内容(第231号); (25)李学敏等32名代表:建议允许私人创办中等兽医学校,毕业生经考核国家承认其学历(第254号)。 ⒉科技15件: ⑴李登瀛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农村科学技术推广法”(第85号); ⑵张兴兰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科技人员直接申报成果或发明的补充规定(第133号); ⑶王大珩等43名代表:建议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的咨询参谋作用(第88号); ⑷陈惠波等56名代表:建议设立发明基金,对个人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给予资助(第48号); ⑸王大珩等64名代表:要求增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第87号); ⑹刘东生等94名代表:建议国家财政增加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经费(第235号); ⑺曾呈奎等32名代表、黄wei等75名代表:建议改善中年科技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中年科技人员作用(第199号、222号); ⑻曾呈奎等75名代表:建议建立国际科技交流“国家队”(第196号); ⑼王金陵等32名代表:建议澄清自然科学技术协会的性质,理顺其领导关系(第219号); ⑽王忠烈等35名代表:建议建立新兴产业的科研生产联合集团(第186号); ⑾温元凯等32名代表:建议进一步鼓励、扶植、促进民办科研和技术开发机构的发展(第157号); ⑿gou文彬等33名代表、王大珩等30名代表:建议解决学术刊物办刊和发行难问题(第95号、175号); ⒀gou文彬等33名代表:建议改革引进国外科技书刊资料工作(第96号)。 ⒊文化、出版8件: ⑴沙拉美提·阿里木等35名代表:建议制定“文艺法”(第264号); ⑵崔德志等32名代表:建议为文艺工作者评定等级、设立文艺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第151号); ⑶苏步青等41名代表:建议加强文物及古建筑的防火安全(第14号); ⑷王世泰等33名代表:建议制定“中华民族礼仪道德规范”(第84号); ⑸关山复等30名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责成国务院明令新闻出版机构从速改变牟利办法降低报刊图书价格(第178号); ⑹吕骥等46名代表:建议建立各民族民间文艺博物馆(第200号); ⑺李铮友等32名代表:建议创办《中国民族报》(第121号); ⑻侯学煜等60名代表:建议为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人大常委会确定梅花为我国国花(第234号)。 ⒋卫生21件: ⑴李云龙等38名代表:建议制定“中药法”(第253号); ⑵许学受等34名代表:建议制定“结核病防治法”(第5号); ⑶袁鸿锦等32名代表、俞渭江等42名代表:建议制定“肉品卫生法”与“屠宰场法”(第154号、233号); ⑷钱信忠等32名代表:关于我国公民遗体供医学利用的建议(第65号); ⑸胡克实等31名代表:建议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搞好综合治理(第207号); ⑹张震寰等34名代表:建议开展中医现代化研究(第232号); ⑺董建华等32名代表:建议增加中医经费(第182号); ⑻王宜之等31名代表:建议对中药给予扶持,以利中药事业的发展(第145号); ⑼董建华等42名代表、叶兴杰等32名代表、吉林省代表团、唐昌祥等32名代表、周礼荣等30名代表:建议适当调整医疗收费标准(第103号、150号、223号、236号、246号); ⑽高德等32名代表:建议农村公益金应包括为农民办卫生福利事业(第146号); ⑾董建华等42名代表、郑淑真等32名代表:建议大力灭鼠,迅速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第104号、244号); ⑿焦林义等34名代表:建议加强对剧毒药品的管理(第206号); ⒀唐昌祥等32名代表:建议“七五”计划期间国家投资建设二所现代化医院,其中一所在成都(第213号); ⒁裘法祖等32名代表:建议为湖北省武汉市投资扩建一所重点装备医院(第80号); ⒂唐昌祥等32名代表:建议国家在华西医科大学建一所“眼、耳、喉、鼻科”专科医院(第2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