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6-1-27 20:11:2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为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答:殡葬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对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监管,有效规范收费秩序,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更好满足“逝有所安”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了《通知》。
问:《通知》的整体考虑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针对殡仪服务、安葬服务、丧葬用品环节存在的收费不规范等问题,按照分类完善收费政策、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强化收费协同监管的总体思路,通过创新建立“三张清单”(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非基础项目清单、收费目录清单),分类采取“三种管理方式”(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参考区间、进销差价或差价率),健全完善“三项制度”(收费定期评估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服务收费公示制度),促进殡葬服务合理定价、规范收费,推动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健康规范发展。
《通知》主要包括6方面内容:一是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对殡仪服务,区分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实行不同的收费管理方式;对安葬服务,明确收费项目仅限于墓位(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生态安葬费三项,同时区分殡葬服务机构性质完善收费管理方式。二是明确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原则。提出制定殡葬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的主要原则、程序要求、基本依据、参考因素等。三是加强丧葬用品价格指导。通过组织集中采购、明确进销差价率等方式引导殡葬服务机构丧葬用品价格合理形成。四是建立定期评估制度。要求各地定期评估收费政策实施情况并及时调整优化。五是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分层级建立殡葬服务“三张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殡葬服务收费公示,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六是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的监管,严格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问:《通知》在规范殡仪服务收费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殡仪服务涵盖从遗体接运、存放、告别到火化、骨灰寄存等全流程,群众治丧需求刚性、服务环节项目较多。《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分级确定服务收费项目。将殡仪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基础项目国家明确5项、省里适当增加,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仪服务需求。非基础项目,由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根据当地群众需求合理确定,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殡仪服务需求。各地民政部门据此建立本地全口径收费目录清单,列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具体服务内容等,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通过建立服务和收费“白名单”的形式,清清楚楚告诉群众能收哪些费用、对应的服务是什么、收费标准是多少,为殡仪服务收费设立明确边界,既尊重各地风俗习惯、满足群众合理需求,又避免服务机构通过巧立名目违规收费。
二是分类完善收费管理方式。对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全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对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非基础项目,由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并配套采取有效的行业监管措施,引导服务机构合理收费。
三是统一明确标准制定原则。要求各地制定政府指导价坚持行业公益性定位,在成本监审或调查的基础上,按照补偿合理成本的原则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并科学制定浮动幅度;具体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机构按照非营利性原则,在基准收费标准以及浮动幅度范围内合理确定。同时要求在确定收费标准参考区间时也应参照上述原则,让收费标准更加合理。
问:《通知》通过哪些举措规范安葬服务收费?
答:《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规范安葬服务环节收费:一是严格规范收费项目。明确以墓穴、格位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的,可收取墓位(或格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生态安葬确需收费的可收取生态安葬费,除上述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通过严格规范收费项目,杜绝部分殡葬服务机构多收费、乱收费问题。二是科学界定成本构成。明确相关收费项目对应的服务内容,推动各地和殡葬服务机构科学归集成本,扎实开展成本监审或调查,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三是从严管理收费标准。明确生态安葬费,城镇公益性公墓、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收取的墓位使用费、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均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其他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收取的费用,要求地方相关部门依法加强指导,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并配套采取有效的行业监管措施,坚决遏制过高收费。
问:《通知》如何加强对丧葬用品的价格指导?
答:《通知》聚焦殡葬服务机构,对其销售的殡葬用品实行全链条“三严”管理:一是严把“入口”。要求地方民政部门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丧葬用品集中采购,有效压缩采购环节,降低采购价格,保证中低价位丧葬用品供应充足,倡导“文明节俭”的良好风气;二是严守“出口”。各地可通过明确进销差价或进销差价率等方式,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合理确定丧葬用品销售价格,对丧葬用品市场价格起到平抑和引导作用;三是严管“过程”。要求殡葬服务机构严格公示丧葬用品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等级、材质等信息,同时鼓励将丧葬用品的采购价、销售价同步公示。
问:如何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
答:《通知》出台后,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民政、财政部门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一是强化工作协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要求地方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快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殡葬服务收费具体政策,强化收费管理与行业管理合力,切实将完善收费政策与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有机结合。二是做好支持保障。严格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对相关殡葬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热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执行。三是加强政策解读。要求各地在发布本地区殡葬服务收费具体政策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地方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不遵守行业管理规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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