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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http://www.law-lib.com  2013-5-15 10:39:50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检察机关第一个全面规范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为帮助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把握《意见》主要精神,高检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问:刚刚印发的《意见》受到各级检察机关的广泛关注,请您谈谈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答:制定出台《意见》,主要是基于几点考虑: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需要。党的十八大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对新时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指出要顺应人民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这些重要精神和指示,为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制定出台《意见》,根本目的就是要及时把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二是贯彻落实新时期政法工作总任务和检察工作总要求的需要。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明确提出了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的总任务,特别是对建设过硬队伍,更好地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高检院党组着眼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实际,围绕“三个强化”总要求,对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制定出台《意见》,就是要把中政委的新部署、高检院党组的新要求,转化成推动检察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措施,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创新发展。三是深入解决队伍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当前,检察队伍建设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这其中既有端正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强化执法素质、增强执法能力的问题;既有队伍结构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有长期以来制约检察队伍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和矛盾,还有刑诉法、民诉法的修改施行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等等。正是基于上述新形势新实际,高检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意见》。《意见》出台和实施,对于促进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推进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制定过程和情况。

  答:《意见》经历了调研、起草、讨论、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等过程。为研究分析检察队伍建设形势,找准检察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思路措施,去年下半年,高检院政治部组织多个调研组深入各地进行实地调研,并指导各省级检察院政治部分专题进行调查研究,分别提出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工作的思路措施。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稿。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后,我们及时将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及中政委相关部署要求充实到《意见》稿中。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意见》稿作为主要讨论件提交会议讨论,同时印发高检院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征求意见。4月中旬,高检院政治部组织4个调研组深入7省市,结合深化检察改革有关专题调研,再次就《意见》稿中相关问题征求各地意见。可以说,《意见》制定过程,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发扬民主、凝聚全国检察机关智慧的过程。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怎样理解和把握?

  答:《意见》共分8个部分、25条。第一部分,从宏观上提出了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第二至第八部分,从七个方面具体提出了新时期检察队伍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归纳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着眼检察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了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紧紧围绕“三大建设”总任务,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执法公信建设为主题,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领导班子、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和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组织人才支撑和纪律作风保障。这个以“主题主线”、“两化方向”、“七项建设”和“四句话目标”为内容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的新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贯彻了中央政法委的新部署,是对检察队伍建设重要地位和工作任务的高度概括。

  二是明确了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立足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和队伍建设的职能要求,提出了“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即:坚持政治建检,着力实现检察队伍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高度一致;坚持服务大局,着力实现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同步发展;坚持党建带队建,着力实现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的共同进步;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实现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的有机结合;坚持务实创新,着力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既是对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也是今后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遵循。

  三是明确了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基本布局。围绕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总任务和检察工作的总要求,提出了新时期检察队伍“七项建设”的基本布局。即: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队伍建设根本,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造就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作为队伍建设关键,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智力保障作为队伍建设主体,突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始终把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作为队伍建设核心,突出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始终把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作为队伍建设主攻方向,突出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始终把改善执法形象和提升执法公信力作为队伍建设保障,突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把建设过硬队伍和模范部门作为搞好队伍建设的前提和支撑,突出加强政工部门自身建设。“七项建设”集中体现了检察队伍建设的基本职能和内在规律,构成了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内容、任务和目标体系。

  四是明确了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围绕总体要求和基本布局,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即:强化理想信念,加强理论武装,抓好主题教育,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强化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和约束力“四力”建设,完善干部管理体系,加大协管力度,提高培养选拔和管理监督各项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人才规划、人才计划、人才项目落实,在全系统特别是基层大力实施铸才、优才、扶才、育才、引才、聚才工程;强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加强检察人员专业化、检察官专业化、办案组织专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分类管理改革步伐,完善制定配套政策规定,加强职业管理,提高职业保障,构建职业体系;强化政工部门自身建设,做到高站位谋划发展、高水平推进事业、高质量开展工作、高标准塑造形象,不断夯实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基础。

  五是明确了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新目标新举措。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在目标要求上,既对未来五年检察队伍建设提出了宏观目标,同时针对当前制约队伍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在领导班子建设、检察人才建设、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指标要求。为了达到这些新目标,《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性、规范化要求。比如:建立和落实思想教育主题化长效化机制,实行领导班子开局工作专项调研制度,建立健全新任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与巡视工作相衔接制度,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等等。

  问:贯彻落实《意见》的任务繁重艰巨,下一步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和要求?

  答:《意见》的贯彻落实,事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发展全局。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把学习《意见》与学习孟建柱同志、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制定《意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认清检察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肩负的神圣使命,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高检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检察院要按照职能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完善党组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抓总、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务部门密切配合、检察业务部门积极参与的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建立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合力。三是加强跟踪指导。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加强对《意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落实《意见》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形成工作总结报上级检察院政工部门。上级检察院每年要对下级检察院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整改,确保《意见》落实到位。

日期:2013-5-15 10:39:50 | 关闭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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