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审查要求,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好适应汽车产业发展新形势,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制修订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11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3726.
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2.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3.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pdf
4.解读.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5年10月13日
日期:2025-10-14 17:42:24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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