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修订形成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29日前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电话:010-68205363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征求意见稿)》
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4/art_795291cc4e4d4f0a852c0646a7e1a075.html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4年8月14日
日期:2024-8-14 13:48:48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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