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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安全要求》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

    Law-lib.com  2022-11-18 14:40:30  工信部网站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安全要求》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见附件1)。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8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安全要求》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

    1.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2年11月18日


    日期:2022-11-18 14:40:30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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