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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期货行政和解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Law-lib.com  2020-8-10 8:10:20  证监会网站


      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进一步发挥行政和解在化解行政资源与行政效率之间的矛盾、及时补偿投资者损失、尽快恢复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证监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11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证券期货行政和解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2.传真:010-88061401

      3.电子邮箱:flbpublic@csrc.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中国证监会法律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96日。

          

      中国证监会

      202087

      

      证监会就《证券期货行政和解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2020-8-10 8:10:20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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