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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http://www.law-lib.com 2005-11-7 23:27:05 国土资厅函[2005] 626 号
关于征求《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督促非农业建设单位履行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切实保护耕地,根据部2005年立法工作计划,我们起草了《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2005年11月2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返回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
联系人:魏莉华 迟恒伟
电话:(010)66558562,8565
传真:(010)66558543
电子邮件:
lhwei@mail.mlr.gov.cn;
hwchi@mail.mlr.gov.cn.
附件:1.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说明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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