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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http://www.law-lib.com 2005-10-28 19:45:29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环办函〔2005〕659号 关于征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公安部、卫生部、商务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的安全许可制度,我局编制完成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05年11月1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司张家利
联系电话:(010)66556369
传真:(010)66556371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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