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历史今天>>【1994年2月3日】国务院规定,从3月1日起实行每周44小时工作制
http://www.law-lib.com 2010-2-20 8:59:26 来源:历史上的今天
【1994年2月3日】国务院规定,从3月1日起实行每周44小时工作制
规定说:“中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从3月1日起第一周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1995年3月25日,李鹏总理又签署了国务院令:“今年5月1日起实行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的工作制”。
日期:2010-2-20 8:59:26 | 关闭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