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历史今天>>【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通过并公布
http://www.law-lib.com 2010-4-12 0:30:07 来源:法律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于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民法通则共156条,分9章,分别为基本原则、公民(自然人)、法人、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附则。民法通则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而制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对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我国法制的民主化、现代化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全文链接: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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