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历史今天>>【1985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1985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http://www.law-lib.com  2010-4-17 0:39:50  来源:人民网


    1985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规定》指出,对各种淫秽物品,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必须严格禁止进口,制作(包括复制),贩卖和传播。
    《规定》还指出,查禁淫秽物品的工作,既要坚决、认真,又不要扩大范围。
    夹杂淫秽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生理、医学知识和其他自然科学作品,不属于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在查禁之列。

日期:2010-4-17 0:39:50 | 关闭 |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