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历史今天>>【1991年9月19日】首批“中国驰名商标”产生
【1991年9月19日】首批“中国驰名商标”产生
http://www.law-lib.com 2010-09-19 00:00:51 来源:人民网
1991年9月19日,首批“中国驰名商标”今天产生。它们是:茅台牌(酒)、凤凰牌(自行车)、青岛牌(啤酒)、琴岛·利勃海尔(电冰箱)、中华牌(香烟)、北极星牌(钟表)、永久牌(自行车)、霞飞牌(化妆品)、五粮液(酒)、泸州牌(酒)、健力宝牌(饮料)等124枚商标获“中国驰名商标”提名奖。
首届“中国驰名商标”消费者评选活动是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支持下,由法制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举办的。全国300多家企业的337个商标参加了评选,全国近8万名消费者参加了投票。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王汉斌,出席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颁奖大会。
日期:2010-09-19 00:00:51 | 关闭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