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历史今天>>【1986年10月2日】国家教委颁布《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



【1986年10月2日】国家教委颁布《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

http://www.law-lib.com  2010-10-02 00:00:45  来源:人民网


1986年10月2日,《人民日报》报道,国家教委颁布《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并开始在全国实行。《制度》规定,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才能任教。考核合格证书暂设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合格证书两种。前者又分高中、初中、小学三种。后者分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三种。实施合格证书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设一支合格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更好地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服务。

日期:2010-10-02 00:00:45 | 关闭 |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