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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军委颁发整编命令

http://www.law-lib.com  2010-11-01 00:00:00  来源:人民网


1948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军委颁发全军整编命令:将野战部队改为野战军。野战军以下依次辖兵团、军(原纵队)、师、团。各野战军以所在地区分为西北、中原、华东、东北、华北野战军。1949年1月15日,又改西北野战军为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为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为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为第四野战军;华北野战军的三个兵团,直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

日期:2010-11-01 00:00:00 | 关闭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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