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世远个人简介
韩世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韩世远,男,汉族,1969年11月生于江苏省丰县
主要经历
1987-1991年 吉林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
1991-1994年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硕士(民法学,导师崔建远教授);
1994-1997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民法学,导师梁慧星研究员);
1997年7月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助理研究员。
1999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副研究员。
主要研究领域:债法(合同法)。
主要研究成果
著作:
《违约损害赔偿研究》(独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版。
《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上、下)(副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5月版。
论文:
《论中国民法的现代化》,《法学研究》1995年第4期;
《免责条款研究》,《民商法论丛》(1994年)第2卷;
《先期违约与中国合同法》(与崔建远教授合作),《法学研究》1993年第3期;
《减损规则论》,《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
《违约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研究》,《法学前沿》第2卷(1998年);
《英美普通法上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方法》,《清华法学评论》第1卷(1998年);
《合同法中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中国法学》1999年第3期(与崔建远教授合作);
《非财产上损害与合同责任》,《法学》1998年第6期;
《违约损害赔偿序说》,《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年第5期;
《论债权人迟延》,《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3期;
《论根本违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4期;
《论合同责任成立上的因果关系》,《法律科学》1998年第6期;
《他人过错与合同责任》,《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
《免责条款探讨》,《当代法学》1993年第3期;
《论违反告知义务后财产保险合同的处理》,《当代法学》1990年第4期;
《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不当的救济方法初探》,《法学与实践》1992年第5期;
《超越概念 关注现实》,《世纪评论》1998年第2期;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适用》,《人民法院报》1999年8月11日第3版(与申卫星先生合作);
《中国合同法的统一》,《中外交流》1999年第3期。
《极高明而道中庸:新<合同法>解析》,《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9年第6期。
译文:
《合同损害赔偿中的信赖利益》(原著:富勒等),《民商法论丛》第7卷、第11卷连载。
《荷兰民法典·债编》(选译,与章正璋先生合译)《民商法论丛》第6卷。
《欧洲合同法原则》(翻译),《民商法论丛》第12卷;《外国法译评》1999年第1-3期连载。
E-mail: hansy@mx.c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