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铁川个人简介
郝铁川,男,汉族,1959年12月31日出生于河南汲县(现卫辉市),祖籍河南南阳邓州市人,中共党员,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77——1978年,河南省封丘县下济届村下乡知青。
1978——1985年,在河南大学历史系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和硕士学位。
1985——1988年,河南大学历史系讲师(1985—1988 在华东师大史学所学习,获历史学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为《周代国家政权研究》)。
1988——1995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
1995——1999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月刊社总编。
1999——2000年,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
2000——2005年,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宣传党校校长(2001—2003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作博士后研究)。
2005年01月任上海市金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5年02月任上海市金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年1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厅局级)、北京奥组委秘书行政部副部长。
2009年08月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文体宣传部部长[2]。
兼任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会会长,中国比较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家法制讲师团成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郝铁川教授的学术成就体现在法史学、宪法学、法理学等领域。
主要研究成果有:《周代国家政权研究》(黄山书社1990年3月)、《儒家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河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6月)、《市场经济与中国法律文化的变革》(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周礼与中国文化》(河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3月)、《中华法系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等。2001年9月到法学系做博士后,其博士后研究计划分三部分:计划A,《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依法治国》;计划B,《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计划C,《中国法学留学生与中国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