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蔚云个人简介
肖蔚云
肖蔚云,男,1924年10月生,汉族,湖南省祁阳县人。
1948年参加工作,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留校任教员,
1959年毕业于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获国家法副博士学位。
1960年至1987年(除文革时期外)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长期
从事宪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1980年至1982年参与我国宪法修改委
员会秘书处工作,1979年任副教授,1985年任教授,
1985年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香港特别行政
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88年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
员会委员,1986年任博士后导师,1993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
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1996年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
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1998年任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著有《宪法学概论》
(与人合编)、《论新宪法的新发展》、《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
《香港基本法与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香港基本法讲座》、
《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律制度》(任主编)、《一国两制与澳门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任主编),并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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