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泰和

陈泰和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
陈泰和,男,副教授,Visiting Professor of Lancaster University,U.K., 主要研究方向:The Jury System of The Anglo-American Legal System, The Common Law, Constitution, Criminal Law,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Civil Procedure, Criminal Procedur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科研情况:
专著:《和谐社会的财产权》,首次在我国提出“和谐财产权”的概念;《最普通的权利——我们,人民……》,首创性地提出严复翻译的“陪审团”应当改正为“民决团”,并第一次阐述了英美普通法的起源发展;《孔子VS上帝:人治VS法治》,关注于东西方文明深处的比较,从法和文化的角度解析东西方文明的差异。
论文: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学》、《法学月刊》等国家法学权威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比较有影响的有:《物权法应当慎行缓行》,《物权理论与环境法则的冲突及其对策》,《正名“陪审团”为“民决团”》,《敌对占有与物权理论的冲突》。
兼职:多年职业的律师,历任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多家国有企业、私企的法律顾问。英国Lancaster University的访问学者,该校的中国问题专家顾问。


陈泰和 法学专著(同名著者未经筛选)
·和谐社会的财产权/陈泰和 ,2008-6-1版

陈泰和 法学论文(同名作者未经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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