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又贤

肖又贤个人简介
肖又贤,男,1970年2月出生,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1993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国际经济法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6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学位。
  本人自1996年7月至今,在深圳大学法学院从事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民商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发表了《从条约法原理看WTO协定在我国的适用》、《论针对中国的特殊保障措施——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相关规定探析》、《论电子商务信用保障机制的建立》、《单边主义战争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破坏》、《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再思考》、《论我国国内信用证结算法律制度的构建》、《CEPA与中国入世承诺的比较分析》等论文10余篇。出版了《WTO保障措施与争端解决实践研究》、《担保法案例评析》等专著。参与编写《国际经济法学》等教材。本人同时为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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