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生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
黄华生,男,生于1969年8月,江西赣州宁都人;1999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和刑事政策学。
主要兼职: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兼职教授,江西省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科研成果:出版个人专著2部:《论刑罚轻缓化》和《社会服务刑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法立法研究》;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3项:《我国实行社区矫正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研究》和《社会服务刑立法研究》;在《法学家》、《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
研究方向
刑法学和刑事政策学
主要论著
《论刑罚轻缓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5月版;
《社会服务刑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2009年3月版。
研究项目
《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法立法研究》,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研究》,江西省“十一五”社科规划项目;
《我国适用社区矫正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2006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
《社会服务刑立法研究》,2009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
科研成果
1、出版个人专著:
《论刑罚轻缓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5月版;
《社会服务刑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2009年3月版。
2、主持课题:
《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法立法研究》,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研究》,江西省“十一五”社科规划项目;
《我国适用社区矫正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2006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
《社会服务刑立法研究》,2009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
3、权威期刊论文:
《“宽严相济”与“两极化”之辨析》,独撰,载于《法学家》2008年第6期,该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9年第6期全文转载;
《论建立犯罪被害任国家补偿制度》,独撰,载于《中国法学》2007年英文版;
《正确理解“宽严相济”的科学内涵》,独撰,载于《光明日报》2007年12月24日理论版;
《浅谈刑事和解》,独撰,载于《光明日报》2009年3月2日理论版。
4、CSSCI期刊论文:
《两极化刑事政策之批判》,独撰,载于《法律科学》2008年第6期;
《台湾地区反黑刑事“立法”及其启示》,独撰,载于《台湾研究集刊》2008年第1期;
《刑罚功能的局限性及其刑事政策意义》,独撰,载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与无罪推定的关系》,独撰,载于《政治与法律》2003年第3期。
5、核心期刊论文:
《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正当性》,独撰,载于樊崇义主编《诉讼法学研究》(第四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
《论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几个问题》,独撰,载于《人民检察》2003年第5期;
《“象法律人那样去思考”》,独撰,载于2007年12月2日《法制日报》。
《犯罪必然性规律及其刑事政策意义》,独撰,载于《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两人以上暴力致人伤亡案件的刑法适用》,第1作者,载于《人民司法》2008年第3期;
《协助抓捕致犯罪嫌疑人伤亡应如何处理》,第1作者,载于《人民检察》2007年第10期;
《拨大用户水表数值致使用户多交费的行为如何定性》,第2作者,载于《人民检察》2006年第17期。
6、一般期刊论文:
《让“专升硕”应届毕业生参加司考》,独撰,载于2009年5月11日《检察日报》;
《刑罚轻缓化的犯罪学根据》,独撰,载于王牧主编《犯罪学论丛》(第三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8月版;
《刑罚轻缓化的思想源流》,独撰,载于王牧主编《犯罪学论丛》(第四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洗钱罪的补漏》,独撰,载于《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教学活动(开课时间、课程名称、教案、听课对象)
2009年获江西财经大学“教学十佳”。
社会工作
1、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兼职教授、江西省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西省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赴江西省政法委、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市中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作学术讲座、论证疑难问题,应邀出席江西电视台法治类节目作专家点评,参加律师事务所组织的疑难案件专家论证。
联系方式
huang-huasheng@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