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艳芝

曹艳芝个人简介
曹艳芝,女,1958年1月生。1990年开始从事教学工作,并担任过政治系(院)副主任,先后在复旦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学习,获得政治教育学士学位和法律硕士学位,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现为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9年调入湘潭大学法学院从事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民法、商法、婚姻法、物权法、合同法等课程。200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师从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杨立新教授。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湖南省苗学会理事,湖南省普法讲师团成员,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婚姻法、习惯法等。 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社会科学家》、《河北法学》、《税务与经济》、《广西民族研究》、《民间法》等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30多篇。 主持省级课题3项,参加课题多项。独著和与人合作出版著作多部。

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民法、商法、婚姻法、物权法、合同法等课程。
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婚姻法、习惯法等。
近几年代表性论文:
1、论税收优先权的效力冲突,中国法学,04年第5期。
2、我国税收优先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税务与经济,05年第1期。
3、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反思与重构,社会科学家,05年第2期。
4、论我国监事会职能实现的障碍及消除,河北法学,04年第1期。
5、我国农村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制度完善,社会科学家,06年第2期。
6、澳门与祖国大陆婚姻法律制度比较,河北法学,00年第2期。
7、港、澳、台与大陆离婚制度比较,河北法学,01年第1期。
8、德国离婚法的改革,当代法学,00年第6期。
9、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权利冲突及解决,行政与法,04年第3期。
10、优先购买权若干问题研讨,湘潭大学学报,04年第3期。
11、新婚姻法的进步性与缺陷,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02年第3期,独著,被人大复印资料03年第1期法学文摘收录。
12、论习惯法的概念与特征,民间法,02年第1卷。
13、优先购买权历史考察及我国立法之选择,湘江法律评论第6卷。
14、中国诸法域离婚制度比较研究,福建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00年第3期,被《法庭》杂志和人民法院网站全文转载。
15、未成年人购票进入公园划船,擅自下湖游泳溺水身亡,公园是否应当赔偿?经济与法,99年第11期。
16、商事法若干理论问题探索,吉首大学学报,98年第2期。
17、论人身伤害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湖南科技大学学报04年第2期。
18、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几个法律问题探析,法制月刊,03年第5期。


曹艳芝 法学专著(同名著者未经筛选)
·南非民商法专题研究/曹艳芝著,2013-6-1版
·优先权论/曹艳芝著 ,2005-6-1版

曹艳芝 法学论文(同名作者未经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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