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个人简介
基本信息
姓名: 刘丽
职称: 副教授
电话: 0731-58298084
电子信箱: liuli7854@126.com
办公室: 法学院510室
个人简介
刘丽,女,1978年生,陕西蒲城人。2000年、2003年先后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与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起任教于湘潭大学,现为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参编《宪法学》、《行政法学》教材多部。
主讲课程
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外国行政法学、国家赔偿法学
研究方向
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税务行政法学
科研项目
1、主持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与地方税权关系法治化的路径选择研究;
2、主持并完成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宪政视野下的税务行政法治研究”;
3、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分税改革与地方自治”;
4、主持2008年湖南省优秀青年项目:以税权控制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
5、主持并完成湘潭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非洲税务行政法研究”;
6、参加司法部基金项目“部门法的宪法规制”;
7、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转型期中国公权力的宪法配置研究——从行政诉讼到宪法诉讼”。
专 著
《税权的宪法控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代表性论文
1、《西方福利国家危机对中国控税的启示》,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2、《两种福利模式下的中西税权控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3、《税收之宪政语境》,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4、《南非平等权的宪法保护及启示》,载《西亚非洲》2006年第3期。
5、《行政规范的司法审查》,载《河北法学》2005年第6期。
6、《南非充分受教育权原则之辨》,载《西亚非洲》2004年第4期 。
7、《税的宪政思考与纳税人权利保障》,载《湘潭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6年第7期全文转载 。
8、《走出信访制度的困境》,载《行政与法》2006年第1期。
9、《WTO与我国行政理念的更新》,载《湘江法律评论》(第6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10、《论行政指导与程序规制》,载《行政与法》2003年第2期。
精品课程
担任湖南省精品课程《行政诉讼法学》的双语主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