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南师大)

李浩(南师大)个人简介
个人简历
李浩(1951.11-),江苏吴江人,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教授;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第一届、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2004年4月,李浩教授入选我国第一部专门收录法学家的大型图书《当代中国法学名家》。1997年被评为安徽省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评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现为法学院副院长。


主要研究
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民事证据法,著有《民事证明责任研究》、《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民事证据立法前沿问题研究》;合著《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实际》、《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专论》、《司法的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等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主编《民事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新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强制执行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担任多部教材的副主编;参加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民事诉讼法》教材编写,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诉讼法与律师制度》的编写。目前正主持的科研项目有:哲学社会科学国家“十五”规划“调解原理与我国民事调解新问题研究”,司法部科研项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实施情况研究”,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项目“关于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民事证明责任研究》获江苏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江苏省政府2005年); 《民事证据立法与民事证据制度的选择》获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司法部2002年),《民事再审程序改造论》获安徽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安徽省政府2001年),《民事审判中的调审分离》一文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央党校1998年);《民事证据法的目的》获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司法部2006年),《民事诉讼法原理》一书获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二,司法部2002年),《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一文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央党校2000年)。
其著作《民事举证责任研究》,论文《民事审判中的调审分离》、《举证时限制度的困境与出路》在全国理论和实务界产生广泛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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