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成

李永成个人简介
李永成,男,1972年出生,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法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主要讲授经济法学(上)、经济法学(下)、社会分配法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基础理论、社会分配法、农村经济法制。
科研成果:已出版个人专著《经济法人本主义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在《现代法学》、《四川大学学报》、《经济学家》等刊物发表论文《经济法的中国性问题分析》、《新农村法制建设的进路——以农民主体性与主体地位为中心的分析》等二十多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济法理念研究》以及省部级课题研究项目多项,参与编写教材两部。
获奖情况:《经济法人本主义论》获2008年重庆市优秀博士论文奖;参研的《经济法回应型教学模式探索》获第三届重庆市教学成果二等奖(2009年)。
个人授课风格:重在理论联系实际,提升认知和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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