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春雷 教授 博士生导师

闵春雷 教授 博士生导师个人简介
女,汉族,生于1965年,吉林省长春市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2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6年毕业并被保送为硕士研究生。198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200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大学诉讼理论与司法改革研究所所长,吉林大学法学院试验示范教学中心主任,刑事法教研部副主任,兼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研究员,吉林省政法委执法执纪监督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自诩委员会委员,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专家自诩委员会委员,《当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编辑。   研究方向 :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刑法学。在证据法学基础理论和司法证明的研究方面提出了诸多富有创见性的主张。主持完成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4项。   代表性著作 : 《妨害证据犯罪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   代表性论文 : 《妨害证据犯罪若干问题研究》,载《刑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主要成果
1、《刑事程序及其价值》,光明日报,1998年6月27日,   2、《对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重新思考》,吉林大学学报 3、《刑事诉讼中完善证人作证制度的法律思考》,《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3期。本文从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观点出发,阐明要实现证人作证这一法律义务,必须是从完善证人的权利入手,建议赋予证人经济求偿权、获得司法机关及时保护权、免证权及获准减免刑事责任的权利。同时建议强化拒不作证的法律责任,对拒绝作证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4、论不起诉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法制与社会发展》 1998年第3期 5、强化公民的人权保障枣刑诉法修改的首要特点
主要论文:

1、《律师是“请了也白请”吗?》,《中国律师》,2004年第9期;
2、《定罪概念及原则的刑事一体化思考》,《当代法学》,2004年第7期; 辑
3、《关注人权保障 重构羁押制度》,《当代法学》,2004年第6期;
4、《遏制刑讯逼供的程序构想——以侦察权的控制为视角》,《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5、《论侦察程序中律师作用的现实与实现》,《“3R”视角下的律师法制建设》(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4期;
6、《刑事证明:变客观真实为法律真实》, 检察日报(第3版,观点栏目), 2004年2月5日;
7、《刑事侦查程序中司法审查机制的构建》,《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7期;
8、《妨害证据犯罪若干问题研究》,《刑法论丛》(文集),2003年第7期;
9、《论刑讯逼供的程序遏制》,《酷刑遏制论》(文集),2003年第7期;
10、《增设拒绝作证罪的立法思考》,《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
11、《证据法学理论基础探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5期;
12、《辨析交易制度透析》,《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3期;
13、《证据概念的反思与重构》,《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1期;
14、《证据价值论》,《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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