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在

刘学在个人简介
基本情况
男,1971年12月生。1989年9月至1996年8月,在河南省光山县寨河卫生院工作。1999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任教,担任诉讼法教研室主任,校学术梯队成员;2003年被聘为副教授,2004年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2005年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执教。

教育背景
1994年6月,郑州大学法律专科毕业
1999年6月,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或法学博士学位

研究领域
民事诉讼法、证据法、仲裁法、司法制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

代表性论文
1、《辩论主义的根据》,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
2、《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当事人适格问题研究》,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6期;
3、《团体诉讼制度之概念辨析》,载《北方法学》2010年第1期。

代表性著作
1.《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研究》(武汉大学学术丛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参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3、《民事诉讼法》(与赵钢、占善刚合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荣誉奖项
1、2000年度及2003年度中南民族大学优秀教工;
2、2003年8月《民事裁定上诉审程序之检讨》获全国第五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3、2007年4月《辩论主义的根据》获全国第一届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4、2009年9月《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研究》一书获第二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中青年优秀成果三等奖。
5、2009年11月《论司法终极性原则——兼论信访困境的解脱》获武汉市法学会第七次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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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索引(刘学在的论著被以下论文引用仅限本网不完全收录,未经筛选)
·证据契约初探 /许建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