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通字〔201 〕第 号
:
你(单位)关于 (案件名称) 一案的听证申请已受理。经审查,你(单位):
□ 不是本案当事人;
□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
□ 不符合听证的条件。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委)决定不予听证。
特此通知。
旅游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 )份:一份留存,其他交听证申请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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