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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存公证书(1)

    (2006-10-31)

    ()ΧΧ字第ΧΧ号 

      兹证债务人ΧΧΧΧ(单位全称)因ΧΧΧΧ(债务依据及无法直接给付的原因),于ΧΧ年Χ月Χ日将债务标的ΧΧΧΧ(标的名称、数量)提交于我处。从即日起,债务人ΧΧΧΧ(单位全称)所欠债权人ΧΧΧΧ(单位全称)的上述债务已经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ΧΧ省ΧΧ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ΧΧ年Χ月Χ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给付到期债务的提存; 
        2、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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