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民事裁定书(诉前财产保全用)

    (2005-9-7)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5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保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因……(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年××月 
    ××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 
    内容)。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写明担保的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等)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 
    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 
    措施的内容)。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 
    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