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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书(商标代理)

    (2005-8-8)

    1.格式一 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我/我厂(公司)______地址在______是______国国籍/ 
    依______国法律组成。现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代理处代理。 
    _________________ 
    商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 
    ┌注册                      ┐ 
    │续展注册                    │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              │ 
    │转让注册                    │ 
    │复审/异议/异议复审/争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补发商标注册证                 ┘ 
      事宜。 
      申请人:______(章戳) 
      地 址: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年  月  日 
                     (须经公证手续,认证按对等原则办理。) 
              格式二 申请到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 
    ┌──────────────────────────────────┐ 
    │兹委托贸促会商标代理处据下列具体项目代办申请商标注册:       │ 
    │一、申请注册单位名称:                       │ 
    │中文________                        │ 
    │英文________                        │ 
    │地址:________                       │ 
    │中文________                        │ 
    │英文________                        │ 
    │二、申请注册商标名称和图样                     │ 
    │      中文       │         音译       │ 
    │      英文       │         意译       │ 
    ├───────────────┴──────────────────┤ 
    │                   ┌──────────┐   │ 
    │图样:一张粘贴于右,余25张随附   │          │   │ 
    │                   │     图     │   │ 
    │                   │          │   │ 
    │                   │          │   │ 
    │     锌版:根据要求另送     │     样     │   │ 
    │                   │          │   │ 
    │                   └──────────┘   │ 
    │                                  │ 
    │三、申请注册国家(地区):________             │ 
    │四、商品名称:                           │ 
    │  中文____________                  │ 
    │  英文____________                  │ 
    │五、要否在国外先办理查询:                     │ 
    │六、国内注册证号码:                        │ 
    │  注册日期:                           │ 
    │  (国内注册图案须与申请商标图案相符)              │ 
    │七、最早使用日期:                         │ 
    │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  年  月  日               │ 
    │  在申请国  年  月  日                   │ 
    │八、曾在哪些国家(地区)注册成功:                 │ 
    │九、该商标在申请注册国家(地区)的销售代理人或客户名称及地址:   │ 
    │十、备注:                             │ 
    │                        年  月  日   │ 
    │                                  │ 
    └──────────────────────────────────┘ 
                    2.说明 
      我国的当事人向外国国家(或香港地区)申请商标注册,应委托中国国际贸易 
    促进委员会、我国驻外使馆商务处(经商务处介绍当地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 
    进委员会驻香港商务机构或直接委托外国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外国个人 
    或企业来我国申请商标注册,也应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中国专利代理( 
    香港)有限公司代办申请。委托代办申请商标注册,应按规定填写委托书,注明委 
    托代理的权限,委托人签字后即生效。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商标注 
    册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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