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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朋友圈”里的名誉侵权案

    杨蓉 已阅46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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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手机的普及,改变了中国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模式。过去,村里小青年之间闹个意见,只能在房前屋后造成影响。但是,有了微信“朋友圈”功能之后,芝麻点儿的事情在网络“现场直播”所造成的破坏力往往是传统“骂战”的数十倍。从前,小青年们闹意见后,村里的长者出来主持公道便可化解。而今,一方面,很难理解“朋友圈”意义的长者无法处理这种新时期的新矛盾;另一方面,维权意识强的“80后’也更乐见司法救济的权威性。于是,更需要理解“乡土中国”且能“恩威并用”的法官来化解小青年之间的纷争。

    人在店中坐,祸从门外来

    2016年5月23日

    今天一早,小学同学杨某带着姓王的小兄弟来找我求助。事情是这样的:

    小王在M市远近闻名的葡萄之乡经营一个农资店,头一回学种葡萄的同乡汪某一直在小王店里赊购农药、农肥。上个月,汪某从小王这里赊了五六瓶膨大素,但由于给葡萄上药没有把握好用量,先涂药的葡萄(大约有2亩多)农药浓度畸高,导致葡萄生长过快、过大而相互挤压、开裂甚至掉果。于是,2016年5月19日上午(镇子赶集日),汪某纠集其他两人堵住小王的农资店大门,拉扯出“出售假冒农药农肥、造成果农损失惨重”的横幅,且用电动喇叭滚动播放小王“售假”信息,干扰赶集群众到小王店内购买农资。对于汪某的无赖行径,小王拨打110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劝解汪某等人后便离开了。而警察一离开,汪某等人又将横幅拉出、喇叭打开,继续诋毁小王,导致当日没有一个客户敢进小王的店里选购产品。当天中午十二点四十八分,汪某还在其朋友圈发出第一条诋毁小王名誉的图文,将小王合法经营的农肥污蔑为“工商部门鉴定是假东西,受害者要讨个公道说法”。此后 ,该不实消息立即在朋友圈迅速传播。当天下午三点零一分,汪某的 亲兄弟也在其朋友圈转发汪某发的图文并配上文字“假假假,你让我 葡萄无果,我让你店里没人……一不做二不休,看见的赶紧转发”。第 二天(5月20日),汪某诋毁小王的图文在网络继续发酵——网民“乡哥”也在其朋友圈以“某某假农资店”为标题转发汪某诋毁小王的图文 ,并将小王的店址“农贸市场口口处”也贴出来;网名为“失”的女网友 在“滇东葡萄健康栽培联盟葡哥萄姐群”(群成员100人)贴出汪某拉 在小王店门口的横幅……受不了汪某的诋毁,小王主动联系了农业部 门和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检查并认定小王经营的农药、农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农肥的行为。但是 ,汪某仍不依不饶,一方面对小王漫天要价,要求赔偿30万元弥补其 葡萄掉果的损失,另一方面则要求小王免除其赊欠的农肥、农药款。 小王实在是不堪其扰,这才想着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完小王的悲惨遭遇,我给出的司法解决方案是:名誉权案子和欠款案子同时进行,必须把有意刁难者的气焰打下去。小王也认同我的思路。

    我:“下午我跟你到镇里取证,因为汪某不仅仅只在虚拟世界侵犯你的 名誉权,他在现实中也侵害了你的名誉权,拉横幅、放喇叭……这些都 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既然你的店在镇上的显眼位置,那么左邻右舍也 一定都看到或听到些内容了。”

    小王:“是的,当天是赶集日,人非常多,而且我也报警了,警察都来处理过的。”

    我:“嗯,那好,咱们下午就去取证。”

    小王:“姐姐,现在就动身吧,吃完午饭,精气神好,干活有劲儿。”

    我:“不需要了,你别客气。”

    这时候,一直低头玩游戏的小学同学杨某开腔了:“老同学,你别假清高呀,请你吃饭你就去,客气就是见外啦。我带着小兄弟来找你.就是因为不和你见外。”

    就这样,挂不住老同学的面子,我和助手直接坐上小王的车前往葡萄之乡。

    吃完午饭后,取证开始。我们询问的第一个目击证人是小王农资店隔壁蛋糕店的老板娘。老板娘边低头用奶油裱蛋糕,一边慢慢悠悠地回忆了5月19日上午汪某大闹小王农资店的情况。当助手完成询问笔录的制作,请蛋糕店老板娘签字时,老板娘笑着对我说:“你怕是记不得我啦,咱们在一中是一届的。你现在当律师啊?”

    说实在话,我确实记不得眼前这位巧手老板娘和我同过学,但是在这儿居然能遇到认出自己的同学,我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急忙说:“是呀!时间过得太快了,都十多年了,确实没认出来。”

    老板娘:“你会读书,是学霸。”

    我:“你也很厉害呀,蛋糕做得这么好看,我就不会。读书又不是生活的全部,现在大家都生活得好就够了。”

    老板娘:“你说的也对。你先去忙你的吧,饼干也快烤好了,我一会儿给你装点回去吃。”

    接下来,小王带着我们去了斜对面的另一家农资店。说明来意后,老板非常热情地又是倒水又是看座:“唉,小王他卖的那个膨果素我这也在卖,卖了五六年了。明明是汪某自己用的不对,还倒打一耙赖小王。律师同志,说出来恐怕你不信,我们这些卖农肥、农药的,在农村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啊。从春耕开始,农民买农药、农肥赊账,一般要一直等到秋收卖钱后才来结账。有时候有的农户一赊账就是两三年,我们这些卖农药、农肥的只能约起来组团去要债,有的农户家养只恶犬,甭说要账,跑慢点就可能被咬伤。其实,汪某搞小王就是想赖账啊。”

    说完,这老板还走进柜台给我递来一本记账本。翻开一看,我被惊呆了:在特定的人名下50元、30元甚至10元的赊账纪录,密密麻麻的,代表着相应农户的赊账情况。

    第三个“证人”——小王门店正对门小卖铺的奶奶不但拒绝作证,还专门对我开展了批判教育:“汪某和小王都是这条街上我看着长大的孩子,不管我说谁、怎么说都是错,你这就是别为难人了。小同志,我看着你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听我这老婆子一句吧——凡事多搭桥少铺刺!”

    摘自《律师日记》p158-161页,北大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内容简介:中国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非均衡发展”的大国,司法实践,尤其是面向广大农村地区的基层司法实践对于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问题与路径研究”就是中国法社会领域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本书以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M县为背景,在3年时间里,笔者以律师身份参与了该地区包括诉讼、人民调解等多种形式在内的司法实践活动。本书试图通过办案日记的形式有机多维地呈现西部落后地区诉讼个案全貌和具体法律情境下人、事之间的真实关联,真实还原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较为突出的离婚、故意伤害、走私案件(贩毒、走私冻品等)、拐卖妇女儿童、拆迁等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来龙去脉,捕捉包括公检法等国家司法机关、律师群体以及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镜像。此外,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基层律师的工作手札,本书还尝试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司法的现实是什么样的?所遭遇的困境有哪些?基层(农村)治理法治化路径应当怎么走”等问题给出相应思考。 本书作者既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本书所收文章视角独特,纪实性强。可供法律、公安等相关专业院校作为案例教材使用;同时也面向社会大众,适合有普法需求的读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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