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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艺术品交易中的著作人身权问题

    云大慧 已阅49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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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家作为艺术品的创作者,在创作完成后,除了拥有艺术品的实体物之外,还同时取得艺术品的著作权(约定排除作者著作权的除外)。我国《著作权法》中,将受保护的著作权分为两类:一类是财产权,另一类是人身权,财产权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有可能和艺术品原件一同转让或约定使用的方式、范围等,但人身权仅属于作者本人,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有说法认为,人身权中的发表权和修改权虽然不能像财产性权利一般转让,但可以授权他人行使,形成一种类转让的形态,例如,作者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这种说法是存在错误的,委托他人发表作品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其本身就是作者行使发表权或修改权的体现,而选择什么渠道发表作品,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仅仅是作者行使相关人身权的具体方式。由此可见,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是专属于作者的权利,而这种专属性会确保作者在出售艺术品原件后,依然对艺术品保有一定的权利。从艺术家的角度来讲,对该等权利的保有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对艺术品人身权利的实现,但从买受人的角度来讲,艺术家行使人身权利有可能会影响其对收购的艺术品的收藏计划或经营策略,因此总是希望可以尽量对其进行限制。

    一、发表权的行使与限制

    发表权是将完成的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即在艺术家完成创作后,决定是否将艺术品公开展示以被公众所知的权利。发表权是著作权各项权利中的首要权利,且仅能行使一次。

    发表权的行使将带来两项效果,一是决定艺术品是否为公众所知,二是艺术品只有在发表后才能实现财产权益。在艺术品的一、二级市场,艺术品经过展览、拍卖、公示等流程,必然已经为公众所知,但在私下交易市场,部分购买者出于保密或其他营销考虑,希望收购的艺术品暂时远离公众视野,等待市场出现合适的契机时再行公开。在此情况下,收购者通常会要求艺术家暂不行使发表权,或将发表权授权给收购方行使。但艺术家通常会对此种做法不予认可,原因在于如果其创作的作品不能面世,那么作品的市场价值和艺术家本人的评价和声望就都无从实现。

    为了协调二者的矛盾,通常双方会约定一个附期限的保密期,即艺术家将出售的艺术品的发表权授权给收购方行使,收购方承诺其将在一个合理的期间内对外发表该艺术品,且在此期间内,艺术家不能自行行使发表权。如果约定的期间届满而收购方未能按约定发表该艺术品,则艺术家可以自行发表。在相反的情形下(收购方希望发表艺术品但艺术家不希望),双方也可做出类似的约定解决发表权的行使问题。

    二、署名权的冒用与纠纷

    署名权是指作者在其创作的作品上体现其姓名的权利。从法律规定的权利内容上看,作品署名权是我国现行著作权立法所确立的人格权体系中的彰示型权利,是最典型的人身权利。署名权无法转让,亦不能由经纪人等代理行使。

    在私下交易中,时常有因艺术家未在作品上适当署名,而致使艺术品流通过程中,卖家将某一艺术家的作品谎称为另一艺术家的作品并仿冒其署名的情况发生。例如,对于艺术品A,出让方称其为艺术家甲的作品,并在艺术品上仿冒了艺术家甲的印鉴,而事实上是艺术家乙的作品。在此情况下,艺术家甲与艺术家乙的权益事实上都受到了侵犯。对于艺术家甲而言,其可主张他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形下使用其姓名,侵犯了姓名权,并进一步侵害了其名誉权,艺术家乙通常会主张其署名权受到了侵犯。

    署名权是作者的法定权利,且属于人身权利,作者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行使该权利,即使作者未在作品上署名,也不代表作者放弃署名权,放弃作者身份,只是作者行使署名权的一种特别的方式,不应认为作者放弃了该权利。另外由此也可知,对于艺术家而言,在其创作的艺术品进入市场时,在艺术品上以适当的方式署名是避免日后发生署名权纠纷的最好方式。

    三、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

    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虽然被规定为两种权利,但实际上同属一种权利的正反两个面,修改权指作者有权自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自己的作品,而保护作品完整权则是指作者有权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修改、增删、歪曲、篡改自己的作品。虽为一体两面,但在权利行使时还是有所区别,主要表现为,作者可以将修改权通过授权的方式交由他人代为行使,而保护作品完整权通常认为只能由作者本人行使。

    虽然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因作品原件的转让而灭失,但在实践中,为了保护艺术品形态和价值的稳定性,市场对于艺术家的修改权是持消极态度的,一般收购者会在取得艺术品时即要求艺术家不再对艺术品进行任何修改。

    摘自:《艺术品投资法律风险防范》P105-107页,法律出版社2018年5月出版。内容简介:《艺术品投资法律风险防范》从法律规制和风险揭示角度对艺术品投资各个环节做出释解、梳理,它探讨了艺术品的法律属性,研究了相关物权、知识产权、继承、信托、基金、担保、保险、评估、拍卖、国际私法、合同法、税法和行政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问题。本书还辅加了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热点和焦点案例,所以文字体现法学的严谨性的同时,也具有很好的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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