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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有权在解聘前期物业公司之前新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

    钟竺安,陈书海 已阅232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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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业主委员会有权在解聘前期物业公司之前新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在解除原物业管理合同之前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答案是肯定的。业主委员会有权与自己选聘的新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来终止原物业管理合同,而无须待有权机关宣布原物业管理合同失效后,才能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也就是说,只要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即自动失效,无须办理特别手续,原物业服务公司有义务将相关的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给新的物业服务公司。
    案情
    2013年8月,经相关部门的备案,广东省东莞市海杨城业主委员会成立。11月6日,海杨城业主委员会与自己中意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与此同时,海杨城却还面临着与原有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关系。2014年4月16日,海杨城业委会起诉海杨城物业有限公司,要求其退出海杨城物业管理区域,要求依法解除与被告的物业服务关系;由被告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费的支出情况;将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相关资料以及物业用房、变电站设施等交与原告,以利于业主委员会自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物业服务。
    法院认为: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当业主委员会与自己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所以,第三人与被告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应予终止。经查,原告的诉讼地位符合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自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其提供物业服务。第三人某房产商与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予以终止:被告物业服务公司将物业用房、电梯、变电站、泵站设施交付原告收回,并将公寓竣工平面图等相关资料和文件交付原告。
    海杨城物业公司不服,上诉。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院维持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令海杨城物业有限公司退出小区物业服务区域。2015年8月17日,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案例分析】
    本案中,海杨城业主委员会有权聘请新的物业公司,而无须先对开发商聘请的前期物业公司先行进行解聘。在业主委员会与新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失效,业主委员会不需要办理其他特别手续。
    处理锦囊。
    如若业主们对原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有权通过有效成立的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并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是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动终止,而无须办理其他特别手续。原物业服务公司有责任将相关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给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如果原物业服务公司拒绝移交物业管理权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原物业服务公司。

    摘自:《物业纠纷处理图解锦囊》,法律出版社2017年8月出版。内容简介:既以图解的形式直观、清晰地梳理了物业纠纷处理的基本思路、常见知识、处理流程,又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常见的纠纷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并提供风险提示和处理锦囊,为物业纠纷处理提供了一个可视化的、实用性强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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