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被国家征收,获得的补偿有哪些?
情景再现
小江、虎子、铁军、丽君四家住在同一个大杂院里,四人同一年参加高考并且都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今年寒假,是他们上大学后第一次回家团聚。丽君上的大学最远,她是最后一个回到家里的。走到家门口的那一刻,丽君心里激动万分,准备一进院门就给他们一个惊喜。可是,当丽君推开院门的时候,只见院子里所有的成员都聚集在一起,大家的脸上都挂着哀愁。原来,因为城市的发展,这个他们生活了几代人的院子要搬迁了,大伙儿都在焦急地商议着搬迁以后的安置补偿问题。
法律分析
小江、虎子、铁军、丽君四家所居住的房屋因在城市中心,国家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四家的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他们四家居住的大杂院被国家征收,国家应当补偿:(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官提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因此,除了上述三项补偿以外,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国家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相关法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入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摘自:《【七五普法】不可不懂法:公民必备法律常识》: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9月出版。